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译文孟子说:“侍奉之事,什么为最大?侍奉父母为最大。操守之事,什么为最大?守住自身为最大。没有丧失操守又能很好地侍奉父母亲的,我听说过。丧失了自身操守又能很好地侍奉父母亲的,我没有听说过。谁不做侍奉人的事呢?侍奉亲人,是侍奉之事的最根本;守住自身,是操守之事的最根本。曾子奉养他的父亲曾皙,每餐必定有酒和肉,饭后把饭菜撤走时,一定请示‘把剩下的饭菜送给谁?’如果问‘还有没有剩余?’必然回答说‘有。’曾皙去世以后,曾元奉养曾子,每餐也必定有酒和肉,但饭后把饭菜撤走时,不请示‘把剩下的饭菜送给谁?’如果问‘还有没有剩余?’必然回答说‘没有了。’其实他是想把剩下的饭菜下次再给曾子吃。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仅仅是供养父母的身体。象曾子那样,才可称为奉养父母的意愿亲情。侍奉双亲象曾子那样的人,才算可以。
除了救人、教育外,侍奉双亲、守住自身也有各种各样的行为方式。孟子在这里所举的例子,也就是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参考资料:1、佚名.平和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9545f401000ak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