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我的娇娘和嘟嘟
作者:admin 发表于2022-02-02 04:39 阅读(0)
怀念我的娇娘和嘟嘟
蒙夏
要是所有的狗都像猫这样温顺乖巧就好了。有的狗,不分好坏,只要有人走过,就狂吠不止,甚至冲上来欲伤人。
我驻村做脱贫攻坚工作的那些时日,白天忙得团团转,没有时间锻炼身体。天气晴好的夜晚,我就到小学部跑步或散步。小学部距离我借住的村民家约有一公里,沿途路边都有居民。其中一户是经营水泥、水管和液化气的店铺。这户养有三四条狗,而且都是放养。每当有车往人过,那几条狗就蠢蠢欲动汪汪狂吠。特别是晚上路人走过,那狗猛地站起来追着行人乱喊,好像每一个经过的人都偷了他家的物件似的。头一个晚上我经过那里,几条狗龇牙咧嘴朝我乱吠,吓得我头皮发麻。不敢乱跑,一跑它就会追。主人在场的话就会及时制止狗的行为。但村上的人晚上无事,大多都是早早熄灯休息的。以致在后来的夜晚,每次经过那里,我都手持一根木棍。狗见了,敢吠却不敢追了。
每每这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8年前养的那两条黄狗来。
那时候,我在来宾市郊的一所中学教书。妻子是自由创业者,我们便在街上租了两间旧瓦房做门面经营小百货。为了货物的安全,也为了延长营业时间增加收入,我们一家三口就从学校搬到街上住在旧瓦房里。
那时候经常有“粉仔”觊觎我的小店,于是我就想着要养一条狗来协助我们守店增加震慑力。第一条狗是雌性的,是一个街坊邻居象征性的收我10元钱后送给我的。这只小狗可真可爱啊!水灵灵的鼻子总是到处闻来闻去,一双大眼睛就像两颗黑宝石,亮闪闪的,充满了好奇的光芒。那张小嘴真惹人喜爱,里面的小牙还没长齐,就有了象牙的色泽,十分讨人欢心。那根舌头真让人以为是别人的,和她的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粉嫩粉嫩的,一把手靠过去她就使劲地舔着你,好像你是她的全部世界一样。她身子上的黄毛毫无杂质,一尘不染。肉挺挺的耳朵很有弹性,一按下去就马上弹起来,上面的绒毛也比其它的部位要柔软一些。四只黑爪子小巧可爱,腿也很有力气,粉色的肉球软绵绵的,让人老是想摸。小尾巴上长满了细密的长毛,丝丝缕缕,摇起来就像一朵盛开的小菊花。我们给她取名叫“娇娘”。白天我都把她拴好,不轻易给她到外面到处跑;夜晚关门休息了,就放开她,让她自由活动。倒不是怕她跑出去乱吠伤人,而是乡镇街道上人多人杂,其中不乏心肝坏了专门偷狗的人。
娇娘很乖巧温顺,像个腼腆的小姑娘。地球人都知道,狗喜欢吃骨头。但不是每一户养狗的人家都有骨头给狗吃,我就属于这一种类型的人家。我也知道娇娘喜欢吃骨头,但我不是经常有骨头来吃,娇娘自然也吃不上。可是她并没有因此而发哪怕只是一次的脾气。从这一点来说,好像养条狗比养个儿子或者女儿要好。因为儿子或者女儿会问要这要那,不满足他(她),就会轻者赌气不说话,重者大哭大闹……这就是“狗不嫌家贫”了吧。有科学家认为,狗是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能够延续至今;也可以称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感情。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这也许就是人们对“狗不嫌家贫”这句话的理解或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