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遗产的归属(外一篇)
作者:admin 发表于2022-02-02 10:54 阅读(0)
鲁迅遗产的归属(外一篇)
鲁迅遗产的归属
【外一篇】
本刊编委 洪季平(江苏徐州)
----
鲁迅在北平西三条有一套房子,他的母亲周老太太和发妻朱安一直住在西三条的房子,一直到她们病逝。而许广平和鲁迅在上海同居生子,十年后(1936年),鲁迅在上海病逝。
鲁迅病逝时,财产并没有分割,留在谁家里就由谁保管。鲁迅在上海的东西由许广平保管,在北平的东西由朱安保管,而鲁迅的存款由谁保管就不用说了,反正朱安和鲁迅的母亲周老太太都没有得到。
许广平派人向朱安要鲁迅版权,朱安把鲁迅版权委托给许广平,协议许广平给朱安及周老太太寄钱,后来许广平以入狱及邮路断绝不给朱安寄钱,这段时间大约是在1941年开始,有三年左右,这三年朱安已经过得山穷水尽了,她给鲁迅友人内山完造的信中说:“只好典卖钗裙,黯自弥补……。”
1944年,朱安想卖掉鲁迅藏书,许广平反对,并在报纸上委托律师发表声明,后来双方又定下协议,朱安不卖鲁迅藏书,她的养老由许广平负责。这等于是朱安虽然掌握在鲁迅在北平的房子和藏书,但是她不能变卖,因为许广平不同意。这遗产有等于没有,朱安得到的权益就是住着北平的房子,不用付房租倒是真的。许广平给朱安寄的生活费并不多,她在信中还问过朱安最低生活需要多少钱,可见她是按生活最低标准给朱安寄钱的(最困难时,朱安还接受过蒋介石以国民政府名义拔发的10万法币救济款)。
朱安和周海婴(鲁迅和许广平的儿子)是没有见过面的,但是朱安和许广平见过面,她们两个见面时,鲁迅和周老太太已经离世。见面的原因是为了处理鲁迅的遗产。
许广平来到北平西三条(朱安住所)整理鲁迅遗物,这时朱安的健康已日益恶化,朱安明白自己的时日不多,就在许广平即将返上海时,交待了她的遗产问题,把她的遗产赠与了周海婴。朱安在1946年11月与周海婴的法定代理人许广平签署了一份《赠与契约》:“周树人公(鲁迅先生)遗产业经周朱氏与周渊分割无异,周朱氏所得北平宫门口西三条胡同21号房产地基以及其他房产书籍用具出版权等一切周树人公遗留动产与不动产之一部情愿赠与周渊,周渊及其法定代理人许广平允诺接受并承认周朱氏生养死葬之一切费用责任。为免日后纠纷,特立此约为据。”(周渊是周建人给周海婴起的化名。周朱氏是指朱安。注意,鲁迅的遗产继承人只有朱安和周海婴,没有许广平的份,许广平在法律上不是鲁迅的亲人,她没有分割鲁迅遗产的权利,只能替儿子代管。)这等于是朱安得到的鲁迅遗产她没有享受过,又完璧归赵给了许广平母子。朱安是把周海婴当儿子看的,而周海婴并没把朱安当母亲。周海婴不但一生没有和朱安见过面,也没有和自己的祖母见过面,而且不认朱安为母,向外人提起朱安就是“朱安女士”,连朱安是鲁迅妻子都不承认。而鲁迅的二弟周作人承认朱安是嫂子,还引起周海婴的愤怒。可见,朱安把周海婴当儿子,只是自作多情,对方并不承认。其实朱安可以依靠鲁迅遗产过得很好,卖掉鲁迅藏书和遗物,给自己过继一个周家侄子当儿子,过上宽裕的生活。如果许广平不同意,要跟朱安打官司的话,朱安就奉陪到底。可是朱安没有这样做,她在鲁迅病故后,活得很贫穷很艰难,虽有鲁迅遗产却不能变卖,最后还是留给了许广平和鲁迅的儿子。
1947年6月,朱安病逝,结束了贫穷孤独的生活,也未能实现和鲁迅合葬的心愿,只能葬于婆婆墓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