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叫变态
话说小学的时候我的胆子极小。好吧,应该这么说:对熟人那是啰嗦得很,能叽里咕噜说个不停。但是对其他人就完全不一样了,经常是眼神飘忽,手脚不知所措的。特别是上课回答问题,那可真是我的噩梦,总是像蚊子哼哼,就连同桌都听不清楚的,这一点足足被老师从小说到大。
记得小学一年级时,我可谓是默默无闻,属于那种老师一学期都记不住的类型。恰好后面坐着的正是我们班的八大金刚之首,懦弱如我自是不敢反抗的。比如说什么铅笔被扳断丢到窗外啦,诸如此类,在此不可一一列举。说实话,那时的记忆平淡的很,记不得许多了,只依稀知道这么多了。
可以说我的第一个转折点是在三年级的时候。我换了一个数学老师,是我的本家,也姓朱。记忆里的她是一身红色,当然她可是特级教师哩!三年级上学期,我还是那样默默无闻,不过我有一个不好习惯那就是订正拖拉。还记得那学期她的评语是:“‘一寸光阴一寸金’,愿你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好孩子。”至今想来,颇有些汗颜和惭愧。
不过下学期我却意外地释放出了耀眼的光芒。朱老师特别喜欢留时间让我们做思考题,而我几乎每次都能正确地完成,于是我成了所谓的“聪明”的孩子。那时老师对我的评价是:朱珠啊,脑子老聪明的,就是马虎得很哪。嘿嘿,我心里听了还是有些小得意的,无奈,嘴角的笑容出卖了我内心的喜悦。
可偏偏有一种人叫做变态。这里我且称他老王。老王不老,起码比我小,想起他是处女座我就一阵咧嘴想笑。
三年级下学期的某次考试,试卷出奇地难。我只考了86分,在班上也算前十了。而老王呢,出去参加游泳比赛,一个星期没来上课,居然考了99分。要知道全班只有两个九十分以上的,可怜另一个只有92分。
我心底油然而生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什么聪明都是骗人的。上帝啊,快把这个变态收了吧,不然我们这些凡人怎么活啊?
小学时作业超多,一般九点作业完成我就可以谢天谢地了。可老王每天都要游泳到七点多,作业居然八点多就解决了。
这个,不知是他速度太快,还是我速度太慢。
老王其实自小学毕业就见过了,说实话我是有些失落的。可这个世界真小,我们又考上了同一所高中。他还是记忆里的大学霸,长相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个子已比我高了大半头(小学其实是跟我差不多高的),一开口说话吓得我都不敢认。
那天,我硬够着在他眼前打了个响指,对他笑了笑。他似乎是没意识到我会突然做出这样的举动,头往后缩了缩,回头看了看我,还是那熟悉的憨憨的笑容。
呵呵,或许我们只是以前小学的同学了吧。我感觉我们之间竖起了一块看不见的高墙,真的回不去了吧。
之后我再也没有和他说过什么,即使是看见了,也顶多报以一笑。
其实我心里是有些辛酸的。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真的只是那么凉薄吗?
老王,我们还曾一起抢过我表弟班上的篮球呢,你还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