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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炉夜话》第六七则

朝代:清代 作者:王永彬
  纵容子孙偷安,其后必至耽酒色而败门庭;专教子孙谋利,其后必至争赀财而伤骨肉。
参考翻译

《围炉夜话》第六七则 译文及注释

译文放纵子孙只图取眼前的逸乐,子孙以后一定会沉迷于酒色,败坏门风。专门教子孙谋求利益的人,子孙必定会因争夺财产而彼此伤害。注释偷安:不管将来,只求目前的安逸。败门庭:败坏家风。赀财:财产。骨肉:比喻至亲。参考资料:1、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722/09/11501094_301659480.shtml

参考赏析

《围炉夜话》第六七则 评语

做长辈的,应培养子孙勤奋的习性,而不应纵容他们好逸恶劳,否则,子孙必定流连于声色犬马的场所。而酒能乱性,色能伤身,一旦陷溺,如何能不因酒色而做出败坏门风的事情?要子孙好,就要教导他们吃苦耐劳,可见得长辈的教育态度,十分重要。如果专教子孙谋利,而不教他们孝悌忠信之道,子孙势义沦为“喻于利”的小人。在他们眼里,个人的利益比人伦亲情还重要,因此,逢到分财产、争利害的场面,必定骨肉相伤,败坏人伦。倘若能教子孙孝悌之道,家中必是充满着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和谐气氛,兄弟更能相互合作扶持,拓展家业。这与“兄弟阋墙”的情形相比,真有天渊之别。

王永彬简介

王永彬
王永彬,字宜山,人称宜山先生, 一生经历了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五个时期。著有《围炉夜话》、与《菜根谭》、《醉古堂剑扫》一起被称为“处世三大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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