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战,所谓攻者,知彼者也。知彼有可破之理,则出兵以攻之,无有不胜。法曰:「可胜者,攻也。」
三国,魏曹操遣朱光为庐江太守,屯皖,大开稻田,又令间人招诱鄱阳贼帅,使作内应。吴将吕蒙曰:「皖田肥美,若一收熟,彼众必增,如是数岁,操难制矣,宜早除之。」乃具陈其状。于是孙权亲征〔皖〕,一朝夜至。问诸将计策,诸将皆劝作高垒。蒙曰:「治垒必历日乃成,彼城备已修,外救必至,不可图也。且乘雨水以入,若淹留数日,必须尽还,还道艰难,蒙窃危之。今观此城不甚固,以三军锐气,四面攻之,不移时可拔,及水未涨而归,全胜之术也。」吴主权从之。蒙乃荐甘宁为外城都督,率兵攻其前,蒙以精锐继之。侵晨进攻,蒙手执枹鼓,士卒皆腾踊自升,食时破之。既而张辽至夹石,闻城已拔,乃退。权嘉蒙功,即拜庐江太守。
大凡战争中所说的进攻,是指在了解了敌情之后所采取的作战行动。即是说当了解到敌人确有被打败的可能时,就要出兵进攻它,这样作战便没有不胜利的。诚如兵法所说:“敌人有被我战胜的时候,就要实施进攻作战。”三国时期,魏公曹操派遣朱光为庐江太守,朱光率兵驻屯在皖县,大力开田种稻,同时又使令间谍到吴地鄱阳联络起义首领,让他们充当内应。东吴大将吕蒙说:“皖县田地肥美,如果稻禾一旦成熟收割,魏军必定扩充兵员,像这样搞上几年,曹操强大的态势一形成便难以制服了。因此,应当尽早拔掉朱光这颗钉子。”进而他又详细地陈述了该地的情况。于是,孙权亲自出征皖县、一昼夜就到达这里。
本篇以《攻战》为题,旨在阐述采用进攻方式作战时所应掌握的原则。它认为,进攻作战是以“知彼”为前提条件的。就是说,一旦了解到敌人有被我打败的可能时,就要不失时机地向敌人发动进攻,这样作战没有不胜。本篇引自《孙子兵法·形篇》的“可胜者,攻也”句,意思是说,敌人有可能被战胜的时候,就应果断采取进攻战。显而易见,本篇以孙子的论述为理论依据,不仅从力量对比上阐明了进攻作战所应具备的条件,而且从作战时机上阐明了发动进攻的时机选择问题。这无疑是对孙子思想的弘扬,值得肯定。东汉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五月,孙权率军同曹操争夺皖城之战,就是体现进攻作战原则的一个战例。当时,曹操派遣朱光率军屯驻皖城,并“大开稻田”作持久打算。孙权在吕蒙的积极建议下,亲率大军前来进攻,企图夺取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