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战,若以寡敌众,必以日暮,或伏于深草,或邀于隘路,战则必胜。法曰:「用少者务隘。」
《北史》:西魏大统三年,东魏将高欢渡河,逼华州,刺史王霸严守。乃涉洛,军于许原西。西魏遣将宇文泰拒之。泰至渭南,集诸州兵来会。诸将以众寡不敌,请且待欢更西以观之。泰曰:「欢若至咸阳,人情转搔扰。今其新至,便可击之。」即遣人造浮桥于渭南,军士赉三日粮,轻骑渡渭,辎重自渭南夹渭而西。十月壬辰,至沙苑,距齐军六十余里。高欢率兵来会。候骑告齐兵至,泰召诸将议。李弼曰:「彼众我寡,不可争也。宜至此东十里,有渭曲,可据以待之。」遂进至渭曲,背水东西为阵,李弼为右拒,赵贵为左拒。令将士皆偃戈于葭芦之中,闻鼓声而起。日晡,齐军至,望见军少,争进,卒乱而不成列。兵将交,泰鸣鼓,士卒皆起。于谨等以大军与之合战,李弼等率铁骑横击之,绝其军为二,遂犬破之。
大凡作战,如果是用较少的兵力抗击较多兵力的敌人,一定要选在日落黄昏时分,或者于草木深处暗设伏兵,或者在隘口险路截击敌人,这样作战必能取胜。诚如兵法所说:“使用小部队对敌作战时,务必选择险隘的地形条件。”《北史》记载:西魏大统三年(公元537年),东魏将领高欢率军西渡黄河后,直逼西魏华州,因华州刺史王罴防守严密难克,不得不转兵渡过洛水,而驻扎在许原之西。西魏大丞相宇文泰奉命率军抗击高欢军。宇文泰进至渭水之南,所征诸州之兵尚未会齐,诸将以敌众己寡为由,请求暂且等待高欢继续西进而观察形势再作决策。宇文泰则反驳说:“高欢倘若进至咸阳,民心将会动荡不安。现在乘其刚到立足未稳,正好可以攻击它。
本篇以《寡战》为题,旨在阐述在我寡敌众形势下作战应注意掌握的原则。它认为,如以少数兵力对付众多敌军的时候,一定要利用黄昏时分,或者在草木丛生之地设伏,或者在险路隘口截击敌人,这样,作战就能胜利。山岳丛林、深沟险谷之地,是大部队难以展开兵力的地区,但对小部队来说,却是便于活动的杀敌战场。战争实践表明,以少量兵力对众多兵力的敌人作战,强攻硬拚是难以克敌制胜的,最好的办法是选择隐蔽、险要的地形,或设伏,或截击,这既可有效地保存自己,又易于达成突然袭击之目的。由此可见,本篇引录《吴子·应变》所揭示的“用少者务隘”的观点,乃是古代作战以少胜多的重要指导原则。北朝西魏宇文泰击败东魏高欢进攻的渭曲之战,就是较好体现“用少务隘”原则的一个战例。当时,从双方兵力对比情况看,高欢军明显优于宇文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