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散文之追悼志摩
发表于2017-10-03 18:09 阅读(0)
胡适散文之追悼志摩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再别康桥》)
志摩这一回真走了!可不是悄悄的走。在那淋漓的大雨里,在那迷蒙的大雾里,一个猛烈的大震动,三百匹马力的飞机碰在一座终古不动的山上,我们的朋友额上受了一个致命的撞伤,大概立刻失去了知觉,半空中起了一团大火,像天上陨了一颗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我们的志摩和他的两个同伴就死在那烈焰里了!
我们初得着他的死信,却不肯相信,都不信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会死的这么惨酷;但在那几天的精神大震撼稍稍过去之后,我们忍不住要想,那样的死法也许只有志摩最配。我们不相信志摩会“悄悄的走了”,也不忍想志摩会死一个“平凡的死”,死在天空之中,大雨淋着,大雾笼罩着,大火焚烧着,那撞不倒的山头在旁边冷眼瞧着,我们新时代的新诗人,就是要自己挑一种死法,也挑不出更合式,更悲壮的志摩走了,我们这个世界里被他带走了不少的云彩。他在我们这些朋友之中,真是一片最可爱的云彩,永远是温暖的颜色,永远是美的花样,永远是可爱。他常说:
我不知道风
是在那一个方向吹——
我们也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可是狂风过去之后,我们的天空变惨淡了,变寂寞了,我们才感觉我们的天上的一片最可爱的云彩被狂风卷去了,永远不回来了!
这十几天里,常有朋友到家里来谈志摩,谈起来常常有人痛哭。在别处痛哭他的,一定还不少。志摩所以能使朋友这样哀念他,只是因为他的为人整个的只是千团同情心,只是一团爱。叶公超先生说,“他对于任何人,任何事,从未有过绝对的怨恨,甚至于无意中都没有表示过一些憎嫉的神气。”
陈通伯先生说,尤其朋友里缺不了他。他是我们的连索,他是黏着性的,发酵性的。在这七八年中,国内文艺界里起了不少的风波,吵了不少的架,许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的不能见面。但我没有听见有人怨恨过志摩;谁也不能抵抗志摩的同情心,谁也不能避开他的黏着性。他才是和事佬,他有无穷的同情,他才是朋友中间的“连索”。他从没有疑心,他从不曾妒忌。他使这些多疑善妒的人们十分惭愧,又十分羡慕。
他的一生真是爱的象征。爱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
我攀登了万仞的高冈,
荆棘扎烂了我的衣裳,
我向飘渺的云天外望——
上帝,我望不见你!
……
我在道旁见一个小孩:
活泼,秀丽,褴褛的衣衫;
他叫声“妈”,眼里亮着爱——
上帝,他眼里有你!
(《他眼里有你》)
志摩今年在他的《猛虎集自序》里,曾说他的心境是“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这句话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
社会上对于他的行为,往往有不谅解的地方,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现在志摩的棺已盖了,而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但我们知道这两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志摩的方面,“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单纯理想的追求。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这两件事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摩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我忍不住我的历史癖,今天我要引用一点神圣的历史材料,来说明志摩决心离婚时的心理。民国十一年三月,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议离婚,他告诉她,他们不应该继续他们的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他提议“自由之偿还自由”,他认为这是“彼此重见生命之曙光,不世之荣业”。他说:故转夜为日,转地狱为天堂,直指顾间事矣。
……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这信里完全是青年的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觉得那没有爱又没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毁他们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决心,要把自由偿还自由,要从自由求得他们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恋爱。
后来他回国了,婚是离了,而家庭和社会都不能谅解他。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离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社会上的人更不明白了。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所以民国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写一封很恳切的信去劝他。在这信里,任公提出两点:
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殆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