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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去哪里,请带我一起走

发表于2017-09-18 20:43 阅读(1)
因为我知道,身边总会有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或恋人,或朋友。
  无论去哪里,请带我一起走。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一眼就瞅到了趴在被子上、口水外流的陈琛。
  窗外的树影无精打采的,少了云彩遮挡的烈日穿透初夏的枝丫,懒洋洋地淌进病房里。
  我没有吵醒他,只是缓缓地回过头看着天花板,驰思遐想地在梳理整件事情。天花板的脉络在我的眼里清晰得连缝隙里的灰尘都看得到。隔壁病床的女人一直在咳嗽,肺都快咳出来了。我帮她按响了护士铃。
  拿起床头的手机,已经停机了,估计是这群粗心的人连帮我充电都忘记了。我从陈琛手里心地抽出被他攥热了的充电宝。十分钟后终于开机,日历显示4月7日。
  记忆停在了4日晚上,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仔细品回着因为长时间注射药物导致的味蕾苦涩,想起陈琛之前说的,好的红酒在最后一种味道消失前是苦涩的,脑海中不禁闪现出他那副夸张地晃着红酒杯的伪知识分子的样子,笑着一掌拍在他的肩膀上。
  “啊?!哦!你醒了,吓我一跳!”他边用食指把眼角黑褐色的眼屎抹掉擦在床脚上,边抬起睡肿的单眼皮看向我。
  陈琛,我的大学同学兼“雄性闺密”,入学第一天便给了我黑社会一般的下马威,不料碰到硬茬儿,被我打击之后恢复了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大学期间致力于个人减肥工作,但以失败告终。皮肤黝黑,不修边幅,却自信心爆棚,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有自己的主张和原则,开怀大笑是其标志性特点。
  “嗯,就你一个人在?”我问他。
  “是啊,他们都陪了一个通宵。你比大夫预想的要醒得晚,所以大家走之前还是惴惴不安的。我现在赶紧打电话告诉他们!”他边说边拿起手机朝走廊走去。
  “回来!”我赶紧撑着身子叫住他。
  “干吗?”他一脸疑惑地问我。
  “你傻啊,都熬了通宵,这个点儿还在睡觉,你让他们多休息一会儿吧,晚上告诉大家也不迟。”
  “嗯,你说的对。”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啊!”我一脸苦笑地看着他。
  “怎么了,我是看你醒了高兴啊!再说了,没有我这种人,怎么反衬你的优秀啊?你那么优秀,最后还不是躺在这里了?”他略带挑衅地回击我。
  “天妒红颜啊。”我看着窗外,一脸“赫本式”的惆怅。
  “男的哪有说自己是红颜的啊!你是天妒英才,英才……英……英年……”
  “闭嘴!”我知道以他的水平接下来即将吐出的词是什么,赶紧打断了他。躺在病床上的人最害怕听到类似的词语,因为陈琛词不达意的本领是出了名的。
  班主任停了两秒,直接现场喷饭,泪流满面。因此,陈琛一直到毕业都没有得到过班主任的赏识,连着干了三年的卫生代表。
  他走到床头帮我盖了盖脚边的被子,问我:“饿吗?我去给你买点儿吃的,你两三天没吃东西了。”
  说实话,我刚才起身给手机充电的时候,在坐起的一瞬间,本来好好的身体顿时觉得昏昏沉沉的,根本没有胃口。
  “我不饿,坐下,我问你点儿事儿。”
  “哦,好,你问吧,啊——”他一沾凳子就犯困的毛病发作了。伸着懒腰,揉着没睡醒的小眼睛看着我,就像八十多岁的老头儿看电视里的海底世界。很多时候,你觉得你一门心思地用尽各种办法尊重一个人,但是最终你会觉得一切都是徒劳,因为对方生来就是“二师兄”的命。
  “我来的那天晚上,没发生什么意外吧?”我侧眯着眼睛看着他,传递着让他说实话的威慑力。
  “没有什么吧,你怎么喝那么多啊?大夫说你胃出血,把大家吓坏了。你妈和一个叔叔赶过来的,从头到尾都是边哭边照顾你。”
  “嗯,其他人呢?还有谁过来了?”我继续问他。
  他起身走到病房的铁皮柜子边,跷着兰花指打开柜门,取出一只比他的胳膊细不了多少的香蕉,用刚才擦眼屎的那根食指剥开香蕉皮,然后递给我:“先吃点儿水果吧,不能空着肚子。”
  “不不不,应该你吃才对!”我连忙不停地摆手。“你都熬了一个通宵了,我等会儿吃,现在还不饿,你快吃了吧。”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向他,并用一种备加关怀的语气体贴地说道。
  “哦,你不吃我吃,你这个烂人!”
  “烂人”是他的口头禅,一般和他关系好的都是烂人,越腐烂关系就越铁。记得那会儿在学校,我和他上下铺的时候,每次逼迫他去水房打水,他出门前都不忘记回头送我一句“烂人”;后来我们升了一个年级,学弟学妹们来了,他和学妹们并肩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挤在回宿舍的水泥路上,快要200斤的身躯轻盈地腾空和降落,幻想自己散发出樱花的香味,偶尔还用粗壮的胳膊捣一下身边的姑娘,伴随着姑娘银铃般的笑声,说一句:“切,你这个烂人!”
  注射点滴的胳膊因为药水的温度过低而生疼,我用左手轻轻按摩着胳膊,没有接他的话。
  “哎,你有没有那么一个时刻害怕过生病?”他自以为是的人生探讨每次都会让人觉得是在没话找话。
  “怕,我怕得要死。”我回过头去无聊地翻着手机,心思却没在病房里。
  我放弃了在陈琛身上继续找线索的想法,按响了护士铃。
  不到五分钟,宛如白莲的护士轻快地推门进来。看到我醒了,
  她的小臂45度向上一挥,嘴角立即上扬,用脚尖点地朝我走来,用高一个高八度的声音对我说:“哟!帅哥你醒啦!”
  如果不是周围病床上还有其他病人,我一定觉得自己身处一个不雅的地方。
  “醒了。”我用胳膊撑着身子慢慢地坐起来。陈琛见势来扶我,力大无穷的他一下子把我弄得蹲在枕头上,他一脸憨厚地笑着,笑着,笑着。
  对护士笑着。
  高二那年,张爱玲的一句“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让陈琛深陷其中并且不能自已。他每天早上都会早起半个小时,然后微笑着站在阳台上,用自己的态度等待日出,对自己将来的那个人绽放笑容。
  半个月后,对面女生宿舍的人直接找了政教处,投诉我们每天早晨都偷窥女生宿舍。
  护士看了看我的病历牌。
  “我什么时候可以出院?”我问护士。
  “这个我得去问问大夫,你现在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吧?最快也得等明天大夫来了。”她弹了弹点滴器,关切地看着我,有一种既然来了就不能白来,看帅哥又不要钱,但是总要显得负责任的样子。
  “嗯,谢谢,没事儿了。”问不到结果,我想尽快结束这场谈话。
  护士出去后,陈琛一直在抱怨我不会跟女孩子说话,不懂得怜香惜玉,云云。我一巴掌拍在他的腿上,吓得他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下去。
  “哎哟哟(二声上扬),你干什么啊?吓得我差点儿把孩子生出来!”
  “把我的东西收拾一下,差不多就回去了,我改天自己来找大夫,这么多天没回公司了,有点儿不放心。”我用略带乞求的表情看着他,打算如果他不答应,我就来硬的。
  “你啊,就是一会儿也闲不住!我知道劝不了你,你收拾吧。到时候你得跟大家说,我留你了,并且深恶痛绝地批评了你的这种行为,但是你的态度十分强硬,自己坚持出院,要不然他们得吃了我。”他若有所思地用手指在掌心画着圈圈,画着画着就唱了起来:
  “在,想你的365天……圈住你我在同一个圆,heyyeah。”
  “圆圆圆,可圆了,你赶紧收拾着。”我厌恶地看着眼前的这个人,有那么一个时刻期盼时光倒流,换一个下铺,或者干脆换个寝室。
  半小时后,一切就绪。我戴上陈琛的棒球帽,换好我妈提前准备好的衣服,扶着陈琛出了医院,叫了一辆出租车。
  “去哪儿?”陈琛问我。从此刻他脸上自豪的表情中,我可以推断出,他的内心有一种拯救大兵瑞恩的快感。
  “回我妈那儿。”上了车我就闭上了眼睛,头刻意地卡在靠背上。常年的颈椎病让我每次坐车的时候都会难受得要命。
  不到二十分钟的车程,陈琛和出租车司机应该说了几十万字,从城市绿化说到胎教启蒙,从电台选秀说到通货膨胀。我第一次觉得他知道的东西那么多,但我并没有打断他们。
  突然有种活着的感觉。听他们说着话,我才觉得自己活着。我故意眯着眼睛,把熟悉的街道看成不熟悉的,幻想着每条街道在肯小兔口中的样子。
  他说:“这个城市发展得并不算快,但处处在修路。”
  他说:“这个城市的口号永远是争取绿化面积达到40%,但永远是把仅有的老树砍了栽,栽了再砍,树叶永远不庇荫。”
  他说:“交通这么拥挤的一个城市,没有地铁。”
  他说:“春秋飘黄沙,夏天大火炉,冬天吸雾霾。”
  他说:“没有蓝天。”
  他说:“没有美食。”
  他说:“没有朋友。”
  他说:“可我因为你,来了这里,活在这里。”
  可我因为你,来了这里,活在这里。
  肯小兔不在的许多年,我去过很多城市,但是大部分记忆都很模糊了。
  我们曾经都有令自己惊艳的风景,或唏嘘,或感叹,并且相信
  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后来,这些慢慢都被忘记。
  记忆是思念的敌人。
  它悄无声息地占据我们的大脑,等我们爱上想爱的,看上想看的,又慢慢地把它尘封、落灰,最后掩埋。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会慢慢抚平你的伤痛。
  这句话真俗。
  刻骨铭心怎么会随着时间消逝?消逝的一定不是刻骨铭心,至少刻得不是那么深。
  但是在现实中,记忆确实惨败了,彼时感叹的美好都在逐渐冷却、退忘。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会慢慢抚平你的伤痛。
  十九岁的自己常常幻想,什么时候可以到二十岁。
  二十岁,才是青春的开始。
  升学压力、恋爱分手、叛逆疏远、亲近家人、渴望知己、打拼事业、饲养宠物,缺少哪一种都不算是青春。
  转眼到了二十岁,又做了下一个十年的计划:二十二岁创业,二十五岁站稳脚跟,三十岁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按计划,我即将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想到这些,我摸了摸手上的纱布,感受着轻轻挪动后背时沉重的脖子,还有后视镜里那个满脸胡楂儿的自己。我笑了笑,盘起腿来,继续听着出租车上的免费演讲。
  “快到了,别睡了!”好在陈琛老马识途,还认得去我家的路。
  “到天津了?”我闭着眼睛问司机。
  司机惊愕地回头看了我一眼,一个急刹车停在路边,看向陈琛,示意他要不要送我回医院。
  “师傅你别理他,他就是个烂人!”他赶紧舒缓师傅时空错乱的情绪。
  “这点儿时间就能横跨两个省?别废话,赶紧起来,马上到了。”他推搡着我。
  车身停稳,我迈出右腿,轻身一跃,跨出车门。一番整理后恢复了气息,径直朝着小区门口走去。半分钟后发现少了什么,回头发现陈琛两只手里塞满行李,嘴里叼着钱包,恶狠狠地看着我。
  “你平衡感不错啊!以前没发现。”我鼓掌称赞他。
  “你就是个烂人!”
  我回过头,不去看他。看着这条走了成千上万遍的路,看着中学那年搬来时就在门口的那棵伟岸的大槐树,现在看起来,好像也没那么伟岸了。
  人生病的时候,头脑的反应速度要比以往慢很多,而四肢受大脑的支配行动。所以我给了自己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慢慢地踱着步向前走,尽量慢一些接近那栋房子。
  陈琛虽然拿着很多行李,但是出于多年朋友对我的了解,还是默默地跟在我的身后,没有催促我的意思。月影昏黄,夜的黑暗会加深人的孤独和忧郁。
  月球距离地球有38万多公里,而月光只需要一秒就可以照在地球上。所以我们看到的总是一秒前的月亮。我踩着月光透过树叶洒落在地上的斑点,想着这束光经历了怎样的风景,最后来到我的身边。
  夜晚,本来住户就稀少的小区更是安静得出奇,能听得到四周绿化带里昆虫的声音。
  再大的城市,家都是一个辐射源。
  只要身处辐射范围内,随时都可以闻到家的气息。
  我被动地扭着身子,用力地昂头,努力地直立着虚弱的自己朝那个方向前进。时刻保持绅士风度的行为,这是我的习惯。
  人要学会用怎样的方式和家人相处、和朋友沟通、和客户谈判,才不会在自己虚弱的时候被对方伤害,才不会在自己强大的时候不触及对方的底线?
  我可以准确地推测出五分钟后,推开家门即将看到的一切。满桌的佳肴、殷切的目光、关切的语气、满屋的香氛和着水晶折射出的灯光,最重要的是那个女人的怀抱。
  父母离异后,我跟着奶奶生活,与父母聚少离多。
  每次回家,我妈都会提前准备很久,像迎接贵宾一样。
  想到上有老人,便告诉自己尚不到感叹时光飞逝的年龄。
  但是在这几年里,我实实在在地越发恐惧时间的流逝。很多以前不会说的话,现在逐渐会开始说。
  比如,咱俩应该十多年没见面了吧?
  哟,你的孩子都这么大了啊!
  或者是“换作十年前,我还真是打算试试”之类的。
  但是每个人的故事都需要一个结局,在错综复杂里前进,在满载而归中结束,微笑着和自己告别。
  像陈琛这种人,在去世后墓碑上应该刻着“原封退还”四个字,因为他活得太原始、太简单,单纯得令人羡慕。在拐个弯就能看到那栋房子的时候,我刻意停了下来,被不知道走路睁没睁眼的陈琛撞了个满怀。
  “哎哟(二声上扬、拉长尾音)!”东西稀里哗啦撒了一地,陈琛娇嗔地摸着胸口。但我只关注到我那被他用牙咬出印子的BURBERRY(巴宝莉)钱包。
  “诈尸了吗你!”他骂骂咧咧地捡着东西,蹲在地上的瞬间,宽阔的蹲位直接隐形了脚下的井盖。
  “你说我要不要今晚住宾馆,等身体好点儿再回来?”我没有理他,看着家里二楼的灯光发呆。
  “出院前我就给你妈发了短信,估计这会儿已经满屋佛跳墙的味道了,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你妈那颗操碎了的心想一想,就算不为你妈那颗操碎了的心着想,也要为我这颗空了许久的胃着想。”他重新整理好乱七八糟的行李,用下巴示意我继续前进。
  “随便吧,不就是回家嘛,得了,回家!”我也懒得继续想,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还不清醒的缘故,总是不想动脑。
  “我没带门卡,你输密码吧!”我跟陈琛说。
  “你直接按一下指纹不就行了嘛!你没看我手里都是东西吗,大哥?”他没好气地说。
  “我上次回来晚了,肯小兔一生气就把我的指纹销掉了,后来一直没录进去。”我说,“行李给我,你去按吧,我不想动手。”
  “有性格啊!”他略带嘲笑地看着我,“密码多少啊?”
  “881231。”
  “怎么这么耳熟呢?”他按完回头看了我一眼,又把行李接过去。
  有的时候我会跟很多朋友感叹,我有一个特别好的哥们儿,他叫陈琛。比如刚才,他按完密码,会下意识地把行李再从我手中接回去,这期间不需要我的任何暗示和命令,完全是出于对我的照顾。所以真正的朋友,就是无论你怎样拳打脚踢,无论你开怎样恶毒的玩笑,都对你不离不弃。
  “你少废话,前面走着。”我推了他一把,险些被他的肥肉弹开。
  “阿姨,我带他回来了!”陈琛不愧是地道的山东人,一侧身顶开房门,紧接着一嗓子,震得隔壁三栋房子都亮了灯。
  我迈进走了几十万次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是满桌的佳肴、殷切的目光、关切的语气、满屋的香氛和着水晶折射出的灯光,还有那个女人的怀抱。
  “回来啦!怎么一定要这么急着出院啊?”我妈完全忽略了比门窄不了多少的陈琛,径直朝着我小跑过来。
  “你们娘儿俩还真是一家人啊!”陈琛嘟囔着,把行李递给阿姨,自己寻着味儿朝厨房走去。
  “嗯,回来了。”我回答。
  “先洗澡还是先吃饭?要不先洗个澡吧,精神一点儿,满身都是医院的消毒水味。”
  “好。”我点点头,瞟了一眼在厨房里不用筷子就可以进食的陈琛,朝楼上走去。
  “哟,陈琛啊,阿姨煮汤了,我先给你盛一碗你垫垫,一会儿等他洗完澡,我们一块儿吃。”
  “不用,阿姨,我不饿,我最近减肥呢!”
  “真是屁话!”我厌恶得连头都没回。
  水流撞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让我清醒了很多,哗啦的水声夹杂着一楼传来的交响乐。我妈不喜欢这种音乐,一定是陈琛又在装文艺。我换上浴袍走下楼梯,刚刚洗完的头发还滴着水。
  “你怎么不吹吹头发?还滴水呢!”陈琛满嘴都是我妈煮的汤,但传递出来的却是喝着红酒的感觉,左手并拢捂住嘴,做惊讶状。
  “护发,闭嘴,喝汤。”我指着他却没看他,朝厨房走去。屁股落定,一眼就看出,今晚的菜虽多,但没有一样是阿姨做的,都是我妈亲自下厨,因为颜色不是太可人。
  小的时候,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我们家的晚餐。
  爸爸每天和他的兄弟们出门“劫富济贫”,带着一帮兄弟混来混去。唯一不变的就是他回到家会做一大桌子菜,款待他的各位兄弟,每天的晚餐都要在9点后结束。
  后来爸爸不回家了,妈妈一个人做饭。
  菜开始越来越咸、越来越难吃,因为妈妈一直不会做饭,只会帮爸爸打下手。
  她不知道酱油和盐一起放会很咸。
  爸妈离婚后,我就跟着奶奶生活了几年。
  饭菜又开始越来越香,虽然颜色不好看,但我一吃就是很多年。
  所以今天这些菜,从品相看就是我妈亲自做的。
  “我煮了黄豆猪脚汤,还给你炒了丝瓜炒鸡蛋,你不是喜欢吃吗?”她坐在我对面,给我盛了一碗汤。
  “嗯,好吃。”我没有抬头看她,一直吃着碗里的饭。因为我知道,我只有使劲儿吃,她才会满足。
  天下的母亲都一样。
  “明天我带你去医院看一下,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这次不像是酒精中毒。”她叠起双手放在桌上,像我们上课听讲时看着老师一样。
  “不用,我得回公司了,现在正好是最忙的时候。”我喝了一口汤。
  “别老不当回事!身体是第一位的,钱再多又能怎么样呢?没有了好身体不还是得不偿失……”她开始絮叨。我不接话,这是我的习惯。
  父母的唠叨,你要学会听着,学会受着。
  几十年后,或者忽然有一天,这些话就不会再出现。
  我有个发小儿,在汶川地震的时候躲过一劫。去年同学聚会,他讲他当时的经历,命大的他被夹在倒下的房梁和书柜形成的三角区域里。整整三天,他想的都是这辈子还没孝敬父母,还没恋爱、结婚,还没做成的事情太多了。那次,他的父母在地震中遇难了,他跟着姨妈生活。
  后来,我习惯性地跟我的每一个学生和朋友讲,人这一辈子要学会惜福。有人唠叨你,是福;有人挂念你,是福。不要等到灾难降临时想:我这辈子还没有逼过自己。
  活着不知足、不努力,枉做人。
  “我知道了,等忙完这阵子就去做个体检,放心吧。”我应付着。
  正聊着,手机响了,是我爸发的短信。
  他告诉我他又要买房子了,就是为了离我近一点。
  有多久没有试着和这个人去沟通了?半年,一年,还是更久?
  男人多半不擅长煽情,我更是没有体会过慈父的殷切。但是我知道,他在关心我的身体是不是康复了。
  人活着,总有那么几个你不想一个人走的角落,尽管很多年后伤痛已减,但还是控制不了地想逃避,给自己找一个圆满的理由,不用去自责。
  他欠了我和面前的这个女人太多道歉。
  我记得饭后帮他拿报纸,因为拿错了,他一碗热汤全部泼在我身上。我疼得满院子打滚,他继续看他的报纸。
  我记得每天晚上和妈妈躺在床上看电视,心思却完全不在电视的内容上。因为我和妈妈在想着同一件事:今晚他会不会喝多?回来会不会打我们?巷子口的车喇叭是不是他回来的征兆?
  我记得我用学校发的用来画画的纸筒疯狂地敲打着他的头,谴责他,唾骂他,诅咒他不得好死。
  最终,他们离婚了,在那一年大雪纷飞的时候。
  家属区的院子就那么大,再碰上几个喜欢讲是非的邻居,很多本身正常的事情也就变得不正常了。老妈是一个讲体面的人,她最后一次哭是离婚回来的那一天。之后我就再没见过她哭了。她经常告诉我,这个世上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天塌下来有个子高的人顶着,你怕什么?
  这么多年来,每每遇到困难,我都会把这句话拾起来。尽管后来我发育得很好,变成了个子高的人。
  离婚后的那一年,我妈疯狂地工作,没日没夜地应酬。我很少见到她。
  后来生活越来越好,我想要的都能得到。
  我把手机放在桌子上,继续听我妈唠叨。
  “沈煜伦,刚才肖怀宇他妈古月给我发了个信息,说她找了个买家想收购你的公司。”陈琛放下手里的排骨,满桌子找餐巾纸。
  “放她妈的屁!”我把筷子一扔,那盘丝瓜炒鸡蛋飞过陈琛头顶,直接被甩到墙上。
  肖怀宇,我的大学校友兼公司合伙人,他的性格极其完美地诠释了星座占卜理论的可行性,行事我行我素,亦正亦邪。如果不是因为当年的同窗友谊,很难解释我为什么会和他合作。
  毕业后,我到一家刚起步的课外辅导中心,边教学边招生。因为是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所以做得很卖力,没多久就当上了公司的总监。
  后来,我脱离公司,带着几个得力手下,满怀雄心壮志地开拓自己的事业。肖怀宇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因为他和政府部门熟悉,我又需要一个专门负责公关外联的伙伴——和我从若即若离的同学关系逐渐变成了合作关系。
  经营中的故事很多,后文再提。
  拿什么试人最容易呢?拿钱。
  我们的生活中有两种人,一种是需要钱,另一种,是需要钱。这样说没有任何褒贬的意思。
  前者是需要钱生存,活着,像我们的大多数。
  另一种是需要钱,不管什么时候,钱就是命。
  我是一个没有“钱途”的人,在没有钱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叫作有钱,在有钱的时候依然不知道什么叫作有钱。
  不管你是一个什么样的领导,或张弛有度、收放自如,或游刃有余、八面玲珑,你可以一直拥有的不是金钱,不是事业,而是一颗疲乏的心。
  公司肯定出了问题。但是就在这盘凝聚了童年情结和慈母心血的丝瓜炒鸡蛋和餐厅壁纸融为一体的时候,我用了一秒钟时间极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我妈没说话,和阿姨静静地去收拾撒了一地的菜。
  “怎么了啊?”陈琛差一点儿被自己刚咽下去的排骨噎死。
  “妈,我来吧!”我走过去,拿过阿姨手里的抹布,把我妈支开。
  我妈站在一边。我能听到她心跳的声音,可是现在我的所有情绪和力量都被压制着在收拾一地的碎片和菜汤,没有余力去安慰她。
  “事情总会解决,该来的谁也挡不住。明天我陪你去公司。”我妈说。
  心情生病了,情绪软弱了,需要一个人支撑。所以我没有拒绝她。
  “陈琛啊,你今晚也不要回去了,陪他住下吧,我让阿姨给你加床被子。”我妈冲陈琛使眼色。
  “哦……好……的……阿姨,不过……我得先给我妈打个电话。”陈琛面露难色地回答。
  “你别难为他了,让他回去吧,你不知道他家里的情况。”我跟我妈说。
  “没事儿,我先打个电话。”陈琛说完,拿着手机开门去了花园。
  “这么大的人了,还是个男孩子,家里那么不放心啊!”我妈一脸疑惑地说。
  “唉……”我没回答,低下头继续吃饭。
  陈琛,小学的时候老爸因为车祸去世了,后来一直是他妈带着他。从我们认识开始,有他出现的地方就一定有他妈的身影,虽说不上形影不离,但也算是半个影子的类型。刚到学校那会儿,因为学校统一要求住校的问题,陈琛他妈和学校纠缠了半个多月,最后拗不过学校的制度,一步三回头地把陈琛送进了男生寝室。
  单亲家庭的孩子这样的情况很正常,起初我也没有多想。后来听了陈琛跟我讲的他和他妈之间的一系列琐事,我就真的开始从心里同情他了。
  “我妈竟然同意了,难得啊,看来我妈今天心情很好!”陈琛一边嘟囔着一边推门进来。
  陈琛洗漱完毕,穿着一条内裤就走出了洗手间。
  “你注意点儿成吗?”我厌恶地看着他的一身肥肉。
  “什么啊,又不是没见过,天天睡你下铺也没见你叫。”他不屑地摸着自己像怀了六个月身孕的肚子。
  “换件睡衣吧,我累了。”我把头转过去,手指了一下柜子,关了我这边的床头灯。
  五分钟后,他还在窸窸窣窣地翻衣服的声音让我头痛欲裂。我怒吼着坐起来,问他到底要干什么。
  “我都穿不进去啊!”
  “你不嫌冷就别穿了,你身上都自带三层‘睡衣’了。晚安!”我重重地躺下。
  我从小就有一个毛病,睡觉的时候容易惊恐,症状是在刚刚迷糊的时候,通常会梦到前面有一个大坑,自己走着走着就突然掉进去了,然后整个人就吓醒了,身体剧烈反应。
  今天也是这样。
  “哎哟,我的妈啊!(二声上扬)吓得我孩子差点儿生出来!”我剧烈的颤动吓得陈琛猛地坐起来。
  “哦,我做梦了。”我没睁眼,换了个姿势。
  “你要是睡不着我们聊聊天,瞎子都看出来你不开心了,人家专家说了,生着气睡觉容易诱发各种癌症。”他喝了一口水。
  “怎么喝水就呛不死你呢?怎么吃饭就噎不死你呢?怎么我每次一难受你总是这个去世那个癌症的呢?你怎么那么关心我呢?”
  我重重地捶了他一下。他肥硕的胳膊上立刻出现了四个手指印。
  “物体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我跟你说啊,你打胖子不能打胳膊,因为这里不疼,真的不疼。你手疼不疼啊?”他问我。
  我回过身去躺下,没理他。
  死寂的一分钟后。
  “你为什么会失眠啊?”他在后面幽幽地问我。
  “你怎么睡不着啊?”他又问我。
  “陈琛!我失眠你大爷!”我感觉自己已经失去了理智,瞪着通红的双眼看着他。
  “好好好,睡睡睡……”他嘟囔着回过头去。
  我梦到了小时候,奶奶家楼后面有一片很大的树林,树林后面就是一望无际的麦田。长大后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大的树林、那么广阔的麦田。
  我和几个小伙伴挖地道,去大坑探险,点篝火烤偷来的玉米,爬到树上去采榆钱,拿回家让奶奶做窝窝头。
  那几年,居住的环境还不是现在的样子。从阳台上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风吹着大片大片的麦浪。放学后,我会搬一个小马扎,经常一看就是一个下午,麦田从绿色变成金黄色。现在我还经常想起那个地方。
  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心血来潮地开了很久的车回去,打算拍几张照片用来当素材,却发现柏油马路已经覆盖了我的记忆,这让我怅然若失了很久。之后那段时间,每次听到李健的那首《风吹麦浪》,我都觉得,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真的很难体会那种感觉。
  那天之后,我做了人生中第一次重大的决定,把公司转让,和肖怀宇各奔前程。
  二十多年的青春,身边朋友如潮来潮去,有真心,有假意。对酒朝歌醉,梦醒两岸人。
  陈琛,是到今天为止唯一和我保持着联系的朋友。那么多年的社会历练,依然没有消磨掉他开朗的性格、丰富的人生。
  陈琛的青春里写满了我们的无所顾忌。我们骄傲地迎接我们喜欢的自己。
  无论你走多远,总会有一个称呼把你们拉在一起,虽然这个词有的时候显得陌生、显得空旷,但我还是会在需要的时候叫出你的名字,满足自己,微笑着看着你说一声:“嗨!你在!”
  因为我知道,身边总会有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或恋人,或朋友。
  无论去哪里,请带我一起走。
  文|沈煜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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