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欢树隔着旧光阴
发表于2017-09-19 14:43 阅读(5)
合欢树隔着旧光阴
一个人喜欢一种东西简直是与生俱来的。相遇也就成为必然。
如同我十岁左右遇见合欢树,似是命中注定的遇见,简直让我惊艳。那样恍惚的黄昏,我让父亲牵着手去文化馆看书,文化馆的钨丝灯泡散发出迷蒙的黄。有说唱大鼓和唱评戏的人们在另一间屋子里,那是隔水苍茫的另一种好——少年时的记忆,总带着莫名其妙的光环,总是。
我遇见这棵树。
它老得这样专横和不容分说。有一百多年的老合欢树,但花开得奇异的美,伞状的小粉花开满了树,在六月间,如一群纵情的粉蝴蝶。我不由分说就喜欢上它了,因为有肃然的杀气腾腾——虽然是那样粉艳。
我并不知它叫合欢。小镇叫它鬼树或者凤凰树,亦有叫精灵树的。其实,在植物上,亦叫马缨花,后来史铁生写过它,我还没有肯定它叫合欢树。当时我十几岁,无限迷恋这样一棵树。在北方小城,还没有看过一种树开得这样放肆,近乎妖娆放荡。
十六岁考上市里的一中,一进院子,闻到久违的味道。我惊艳于满院子的合欢树,鼻子一酸,几乎落泪,似乎寻着了亲人似的暖。生物老师告诉我它学名合欢,而我更喜欢叫它马缨花或精灵树。
很多合欢让我夹进日记里,连同眼泪或者欢笑。三年说长就长,长得过不完似的,悠长如一生。说短也短,我再也寻不到这样的三年,人生最好的光阴,在合欢树下匆忙度过,短得还来不及珍惜——即使暗恋一个少年,还没有来得及放纵自己的情感,已经毕业。我没有说喜欢他,不敢,怕说出来,是那一地粉红,暗自惊心。
还记得毕业时,合欢落满了地,我们搬了椅子坐在院子里复习,下过雨的黄昏,有湿热的空气。我偷偷看那剑眉星目的少年,黑亮亮的瞳,如夜一样,美得灿烂如星河迢迢。心扑扑跳,有花香钻进旧裙子,我抚了一下同样黑的发,悄悄地笑,把一支笔来回地搓着。十八岁,人生有多少个十八岁的黄昏可以坐在合欢树下看自己喜欢的男子?也只有那么一次。
合欢落在脚下,无数朵,因为太多,所以,顾不得疼惜了。
一朵又一朵好像宿醉未醒,我拾了一朵放在书里,又一朵落在我头上,一波落完又一波,永远落不完似的。人生如果这样凋零,其实亦是美的。
多年之后我重回一中,看到许多合欢被砍掉了,我问了又问,那些树呢?那些树呢?我知道我是在寻找青春而已。
再后来,我学会了写小说,小说中总是出现合欢树,即使写杀人的情节,也一定要在合欢树下,一定把情人埋在树下。这样的情结,其实是少年情结,挥之不去,更确切说,合欢树,已经和青春长在一起,难分难舍。
突然发现我们这个城市有合欢树,给了我很大的惊喜。
是有一次吃饭回来,喝得薄醉,要司机停车去吐,忽然看到了路边的树。
又是六月,它们茂盛地开着,粉色的花,一树,又一树!
合欢树!合欢树!我嚷了起来,近乎孩子似的贪婪了——我承认我是贪婪的人,对于少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难以忘却,就像迷恋白衬衣、牛仔裤,迷恋那过去的老电影老时光。
劫毁余真,转趟来又是半生。合欢,我重又见你,仿佛见旧人。你依然是玉貌朱颜,我却老得这样朽了——至少心老,我不会再见到男子欣喜,不会再羞涩转动一支笔几个小时,心跳如兔,不会了……
于是我常常去看那些合欢树,开很远的车,只为看一眼它们。
那是我的树,隔着光阴,寻了我这旧人而来,我如何能忘记它们呢?
我记得那个黄昏,我穿了青布衫子白罩衣,素白着脸,当然是不施粉黛的颜面。如今我眼角有细细的皱纹,虽然我恼怒,但毫无办法,的确是老掉了。以为的青春过不完,却原来只是短暂得如遇昙花一现,昨天还明丽亮烈,转眼就成了旧人模样。我出去转时,有孩子叫我阿姨,我先是一呆,接着明白是叫我。再过不多年,就有人叫婆婆或奶奶,很快的,不要以为人生慢,很快的……
《茉莉花开》中,章子怡演茉时,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转眼就老到满头的白发,叫着自己的外孙女阿花阿花。莉在年轻时喜欢邹杰,喜悦地表达着自己的爱:“邹杰,我们一起吃饭吧。”邹杰答应了,于是,我看到莉的手指在铝饭盒上跳着舞,那四个手指,好像在拉小提琴,那少女的欢快和喜悦,跳跃到脸上。章子怡演得真好。但转眼就成了中年女人,披散着头发,和邹杰吵架……
是陈冲和章子怡的对手戏,两个女人把几个女人的一生演习了一遍,无非是男人,无非是孩子、爱情……我看到心酸,却没有眼泪,只觉得女人的好时光就那么一会儿,短到以为刚来,却已经过去了。
所以,请允许我怀念亲爱的合欢树,在浓郁得化不开的十六岁青春里,我曾经穿过那片粉红,到达过一种从没有达到过的彼岸。
纤光浮沉,人世间最美的时光,都在那恍惚的刹那了。
文|雪小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