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楚王元佐,太宗长子也,因申救廷美不获,遂感心疾,习为残忍;左右微过,辄弯弓射之。帝屡诲不悛。重阳,帝宴诸王,元佐以病新起,不得预,中夜发愤,遂闭媵妾,纵火焚宫。帝怒,欲废之。会寇准通判郓州,得召见,太宗谓曰:“卿试与朕决一事,东宫所为不法,他日必为桀、纣之行,欲废之,则宫中亦有甲兵,恐因而招乱。”准曰:“请某月日,令东宫于某处摄行礼,其左右侍从皆令从之,陛下搜其宫中,果有不法之事,俟还而示之;废太子,一黄门力耳。”太宗从其策,及东宫出,得淫刑之器,有剜目、挑筋、摘舌等物,还而示之,东宫服罪,遂废之。
〔评〕搜其宫中,如无不法之事,东宫之位如故矣。不然,亦使心服无冤耳。江充、李林甫,岂可共商此事?
译文楚王赵元佐是宋太宗的长子,因为援救赵廷美(太宗的弟弟)失败,于是得精神病,性情变得很残忍,左右的人稍有过失,就用箭射杀。太宗屡次教训他都不改过。重阳节时,太宗宴请诸王,赵元佐借口生病初愈不参加,半夜发怒,把侍妾关闭于宫中,并纵火焚宫。太宗很生气,打算废除他太子的身份。寇准那时正在郓州任通判,太宗特别召见他,对他说:“找你来和朕一起商议一件大事。太子所作所为都属不法,将来若登上帝位一定会做出桀、纣般的行为。朕想废掉他,但东宫里有自己的军队,恐怕因此引起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