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诸马既得罪,窦氏益贵盛,皇后兄宪、弟笃喜交通宾客。第五伦上疏曰:“宪椒房之亲,典司禁兵,出入省闼,骄佚所自生也。议者以贵戚废锢,当复以贵戚浣濯之,犹解酲当以酒也,愿陛下防其未萌,令宪永保福禄。”宪果以骄纵败。
魏相因平恩侯许伯奏封事,言:“《春秋》讥世卿,恶宋三世无大夫,及鲁季孙之专权,皆危乱国家。自后元以来,禄去王室,政由冢宰。今霍光死,子复为大将军,兄子秉枢机,昆弟、诸婿据权势、任兵官,光夫人显及诸女皆通籍长信宫,或夜诏门出入,骄奢放纵,恐浸不制,宜有以损夺其权,破散阴谋,固万世之基,全功臣之世。”
又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封”。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
魏相复因许伯白去副封,以防壅蔽。宣帝善之,诏相给事中,皆从其议。霍氏杀许后之谋始得上闻。乃罢其三侯,令就第,亲属皆出补吏。
〔评〕永元初,何敞上封事,亦言及此。但在夺沁水公主田园及杀都乡侯畅之后,跋扈已著,未若伦疏之先见也。
茂陵徐福“曲突徙薪”之谋,魏相已用之早矣。
《隽不疑传》云:大将军光欲以女妻之,不疑固辞,不肯当,久之病免。《刘德传》云:大将军欲以女妻之,德不敢取。畏盛满也。后免为庶人,屏居田间。霍光皆欲以女归二公而二公不受,当炙手炎炎之际,乃能避远权势,甘心摈弃,非有高识,孰能及此?观范明友之祸,益信二公之见为不可及。
译文东汉章帝时,马太后的几个兄弟先被封为列侯,后以“奢侈逾僭,浊乱圣化”的罪名罢免。之后,窦太后的家族充满朝廷,其权势贵盛一时。窦太后之兄窦宪、弟窦笃都喜欢交结宾客。司空第五伦(复姓第五,名伦)对此上疏说:“窦宪是朝廷的外戚,又掌管朝廷的禁军,可以自由地出入各个官署街门,骄奢淫逸的恶习是相当容易产生的。外边的人都议论说,当年马氏贵戚是因奢侈逾僭而废锢的,现在也应当用窦氏贵戚的奢侈逾僭来洗涮以往,就像要解除醉酒清醒后那种不舒适的感觉还需再用些酒一样。愿陛下能够对他们还没有发展到严重程度时加以防范,使窦宪能够永葆福禄。”以后,窦宪果然以骄纵不法而受到惩罚。西汉后期,宣帝立平恩侯许伯之女为皇后,后遭到大将军霍光夫人的嫉妒,被其毒杀,而且这件事还未被宣帝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