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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梁纪·梁纪四

朝代:宋代 作者:司马光

  起旃蒙协洽,尽著雍阉茂,凡四年。

高祖武皇帝四

  ◎ 天监十四年乙未,公元五一五年

  春,正月,乙巳朔,上冠太子于太极殿,大赦。
  辛亥,上祀南郊。
  甲寅,魏主有疾;丁巳,殂于式乾殿。侍中、中书监、太子少傅催光,侍中、领军将军于忠,詹事王显,中庶子代人侯刚,迎太子诩于东宫,至显阳殿。王显欲须明行即位礼,崔光曰:“天位不可暂旷,何待至明!”显曰:“须奏中宫。”光曰:“帝崩,太子立,国之常典,何须中宫令也!”于是光等请太子止哭,立于东序;于忠与黄门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馀声:“止。光摄太尉,奉策进玺绶,太子跪受,服衮冕之服,御太极殿,即皇帝位。光等与夜直群官立庭中,北面稽首称万岁。昭,遵之曾孙也。
  高后欲杀胡贵嫔,中给事谯郡刘腾以告侯刚,刚以告于忠。忠问计于崔光,光使置贵嫔于别所,严加守卫,由是贵嫔深德四人。戊午,魏大赦。己未,悉召西伐、东防兵。骠骑大将军广平王怀扶疾入临,径至太极西庑,哀恸,呼侍中、黄门、领军、二卫,云:“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须入见主上。”众皆愕然相视,无敢对者。崔光攘衰振杖,引汉光武崩赵熹扶诸王下殿故事,声色甚厉,闻者莫不称善。怀声泪俱止,曰:“侍中以古义裁我,我敢不服?”遂还,仍频遣左右致谢。
  先是,高肇擅权,尤忌宗室有时望者。太子太保任城王澄数为肇所谮,惧不自全,乃终日酣饮,所为如狂,朝廷机要无所关豫。及世宗殂,肇拥兵于外,朝野不安。于忠与门下议,以肃宗幼,未能亲政,宜使太保高阳王雍入居西柏堂省决庶政,以任城王澄为尚书令,总摄百揆,奏皇后请即敕授。王显素有宠于世宗,恃势使威,为世所疾,恐不为澄等所容,与中常侍孙伏连等密谋寝门下之奏,矫皇后令,以高肇录尚书事,以显与勃海公高猛同为侍中。于忠等闻之,托以侍疗无效,执显于禁中,下诏削爵任。显临执呼冤,直阁以刀镮撞其掖下,送右卫府,一宿而死。庚申,下诏如门下所奏,百官总己听于二王,中外悦服。
  二月,庚辰,尊皇后为皇太后。
  魏主称名为书告哀于高肇,且召之还。肇承变忧惧,朝夕哭泣,至于羸悴。归至瀍涧,家人迎之,不与相见。辛巳,至阙下,衰服号哭,升太极殿尽哀。高阳王雍与于忠密谋,伏直寝邢豹等十馀人于舍人省下,肇哭毕,引入西庑,清河诸王皆窃言目之。肇入省,豹等扼杀之,下诏暴其罪恶,称肇自尽,自馀亲党悉无所问,削除职爵,葬以士礼;逮昏,于厕门出尸归其家。
  魏之伐蜀也,军至晋寿,蜀人震恐。傅竖眼将步兵三万击巴北,上遣宁州刺史任太洪自阴平间道入其州,招诱氐、蜀,绝魏运路。会魏大军北还,太洪袭破魏东洛、除口二戍,声言梁兵继至,氐、蜀翕然从之。太洪进围关城,竖眼遣统军姜喜等击太洪,大破之,太洪弃关城走还。
  癸未,魏以高阳王雍为太傅、领太尉,清河王怿为司徒,广平王怀为司空。
  甲午,魏葬宣武皇帝于景陵,庙号世宗。己亥,尊胡贵嫔为皇太妃。三月,甲辰朔,以高太后为尼,徙居金墉瑶光寺,非大节庆,不得入宫。
  魏左仆射郭祚表称:“萧衍狂悖,谋断川渎,役苦民劳,危亡已兆;宜命将出师,长驱扑讨。”魏诏平南将军杨大眼督诸军镇荆山。
  魏于忠既居门下,又总宿卫,遂专朝政,权倾一时。初,太和中,军国多事,高祖以用度不足,百官之禄四分减一,忠悉命归所减之禄。旧制民税绢一匹别输绵八两,布一区别输麻十五斤,忠悉罢之。乙丑,诏文武群官各进位一级。夏,四月,浮山堰成而复溃。或言蛟龙能乘风雨破堰,其性恶铁;乃运东、西冶铁器数千万斤沉之,亦不能合。乃伐树为井干,填以巨石;加土其上,缘淮百里内木石无巨细皆尽,负檐者肩上皆穿,夏日疾疫,死者相枕,蝇虫昼夜声合。
  魏梁州刺史薛怀吉破叛氐于沮水。怀吉,真度之子也。五月,甲寅,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解武兴之围。
  六月,魏冀州沙门法庆以妖幻惑众,与勃海人李归伯等作乱,推法庆为主。法庆以尼惠晖为妻,以归伯为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自号大乘。又合狂药,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复相识,唯以杀害为事。刺史萧宝寅遣兼长史崔伯驎击之,伯驎败死。贼众益盛,所在毁寺舍,斩僧尼,烧经像,云“新佛出世,除去众魔。”秋,七月,丁未,诏假右光禄大夫元遥征北大将军以讨之。
  魏尚书裴植,自谓人门不后王肃,以朝廷处之不高,意常怏怏,表请解官隐嵩山,世宗不许,深怪之。及为尚书,志气骄满,每谓人曰:“非我须尚书,尚书亦须我。”每入参议论,好面讥毁群官,又表征南将军田益宗,言:“华、夷异类,不应在百世衣冠之上。”于忠、元昭见之切齿。
  尚书左仆射郭祚,冒进不已,自以东宫师傅,列辞尚书,望封侯、仪同,诏以祚为都督雍、岐、华三州诸军事、征西将军、雍州刺史。
  祚与植皆恶于忠专横,密劝高阳王雍使出之;忠闻之,大怒,令有司诬奏其罪。尚书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达云:‘受植旨,诈称被诏,帅合部曲欲图于忠。’臣等穷治,辞不伏引;然众证明昞,准律当死。众证虽不见植,皆言‘仲达为植所使,植召仲达责问而不告列’。推论情状,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狱,有所降减,计同仲达处植死刑。植亲帅城众,附从王化,依律上议,乞赐裁处。”忠矫诏曰:“凶谋既尔,罪不当恕;虽有归化之诚,无容上议,亦不须待秋分。”八月,己亥,植与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韦俊皆赐死。俊,祚之婚家也。忠又欲杀高阳王雍,崔光固执不从,乃免雍官,以王还第。朝野冤愤,莫不切齿。
  丙子,魏尊胡太妃为皇太后,居崇训宫。于忠领崇训卫尉,刘腾为崇训太仆,加侍中,侯刚为侍中抚军将军。又以太后父国珍为光禄大夫。
  庚辰,定州刺史田超秀帅众三千降魏。
  戊子,魏大赦。
  己丑,魏清河王怿进位太傅,领太尉,广平王情为太保,领司徒,任城王澄为司空。庚寅,魏以车骑大将军于忠为尚书令,特进崔光为车骑大将军,并加仪同三司。魏江阳王继,熙之曾孙也,先为青州刺史,坐以良人为婢夺爵。继子叉娶胡太后妹,壬辰,诏复继本封,以叉为通直散骑侍郎,叉妻为新平郡君,仍拜女侍中。
  群臣奏请皇太后临朝称制,九月,乙未,灵太后始临朝听政,犹称令以行事,群臣上书称殿下。太后聪悟,颇好读书属文,射能中针孔,政事皆手笔自决。加胡国珍侍中,封安定公。
  自郭祚等死,诏令生杀皆出于忠,王公畏之,重足胁息。太后既亲政,乃解忠侍中、领军、崇训卫尉,止为仪同三司、尚书令。后旬馀,太后引门下侍官于崇训宫,问曰:“忠在端揆,声望何如?”咸曰:“不称阙任。”乃出忠为都督冀、定、瀛三州诸军事、征北大将军、冀州刺史;以司空澄领尚书令。澄奏:“安定公宜出入禁中,参咨大务。”诏从之。
  甲寅,魏元遥破大乘贼,擒法庆并渠帅百馀人,传首洛阳。
  左游击将军赵祖悦袭魏西硖石,据之以逼寿阳;更筑外城,徙缘淮之民以实城内。将军田道龙等散攻诸戍,魏扬州刺史李崇分遣诸将拒之。癸亥,魏遣假镇南将军崔亮攻西硖石,又遣镇东将军萧宝寅决淮堰。
  冬,十月,乙酉,魏以胡国珍为中书监、仪同三司,侍中如故。
  甲午,弘化太守杜桂举郡降魏。
  初,魏于忠用事,自言世宗许其优转;太傅雍等皆不敢违,加忠车骑大将军。忠又自谓新故之际有定社稷之功,讽百僚令加己赏;雍等议封忠常山郡公。忠又难于独受,乃讽朝廷,同在门下者皆加封邑。雍等不得已复封崔光为博平县公,而尚书元昭等上诉不已。太后敕公卿再议,太傅怿等上言:“先帝升遐,奉迎乘舆,侍卫省闼,乃臣子常职,不容以此为功。臣等前议授忠茅土,正以畏其威权,苟免暴戾故也。若以功过相除,悉不应赏,请皆追夺。”崔光亦奉送章绶茅土。表十馀上,太后从之。
  高阳王雍上表自劾,称“臣初入柏堂,见诏旨之行一由门下,臣出君行,深知不可而不能禁;于忠专权,生杀自恣,而臣不能违。忠规欲杀臣,赖在事执拒;臣欲出忠于外,在心未行,返为忠废。忝官尸禄,孤负恩私,请返私门,伏听司败。”太后以忠有保护之功,不问其罪。十二月,辛丑,以雍为太师,领司州牧,寻复录尚书事,与太傅怿、太保怀、侍中胡国珍入居门下,同厘庶政。
  己酉,魏崔亮至硖石,赵祖悦逆战而败,闭城自守;亮进围之。
  乙卯,魏主及太后谒景陵。
  是冬,寒甚,淮、泗尽冻,浮山堰士卒死者什七八。魏益州刺史傅竖眼,性清素,民、獠怀之。龙骧将军元法僧代竖眼为益州刺史,素无治干,加以贪残,王、贾诸姓,本州士族,法僧皆召为兵。葭萌民任令宗因众心之患魏也,杀魏晋寿太守,以城来降,民、獠多应之;益州刺史鄱阳王恢遣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张齐将兵三万迎之。法僧,熙之曾孙也。
  魏岐州剌史赵王谧,干之子也,为政暴虐。一旦,闭城门大索,执人而掠之,楚毒备至,又无故斩六人,阖城凶惧;众遂大呼,屯门,谧登楼毁梯以自固。胡太后遣游击将军王靖驰驲谕城人,城人开门谢罪,奉送管籥,乃罢谧剌史。谧妃,太后从女也。至洛,除大司农卿。
  太后以魏主尚幼,未能亲祭,欲代行祭事;礼官博议,以为不可。太后以问侍中崔光,光引汉和熹邓太后祭宗庙故事,太后大悦,遂摄行祭事。

  ◎ 天监十五年丙申,公元五一六年

  春,正月,戊辰朔,魏大赦,改元熙平。
  魏崔亮攻硖石未下,与李崇屡约水陆并进,崇违期不至。胡太后以诸将不壹,乃以吏部尚书李平为使持节、镇军大将军兼尚书右仆射,将步骑二千赴寿阳,别为行台,节度诸军,如有乖异,以军法从事。萧宝寅遣轻车将军刘智文等渡淮,攻破三垒;二月,乙巳,又败将军垣孟孙等于淮北。李平至硖石,督李崇、崔亮等刻日水陆进攻,无敢乖互,战屡有功。
  上使左卫将军昌义之将兵救浮山,未至,康绚已击魏兵,却之。上使义之与直阁王神念溯淮救硖石。崔亮遣将军博陵崔延伯守下蔡,延伯与别将伊甕生夹淮为营。延伯取车轮去辋,削锐共辐,两两接对,揉竹为絙,贯连相属,并十馀道,横水为桥,两头施大鹿卢,出没随意,不可烧斫。既断赵祖悦走路,又令战舰不通,义之、神念屯梁城不得进。李平部分水陆攻硖石,克其外城;乙丑,祖悦出降,斩之,尽俘其众。胡太后赐崔亮书,使乘胜深入。平部分诸将,水陆并进,攻浮山堰;亮违平节度,以疾请还,随表辄发。平奏处亮死刑,太后令曰:“亮去留自擅,违我经略,虽有小捷,岂免大咎!但吾摄御万机,庶几恶杀,可特听以功补过。”魏师遂还。
  魏中尉元匡奏弹于忠:“幸国大灾,专擅朝命,裴、郭受冤,宰辅黜辱。又自矫旨为仪同三司、尚书令,领崇训卫尉,原其此意,欲以无上自处。既事在恩后,宜加显戮,请遣御史一人就州行决。自去岁世宗晏驾以后,皇太后未亲览以前,诸不由阶级,或发门下诏书,或由中书宣敕,擅相拜授者,已经恩宥,正可免罪,并宜追夺。”太后令曰:“忠已蒙特原,无宜追罪;馀如奏。”匡又弹侍中侯刚掠杀羽林。刚本以善烹调为尝食典御,凡三十年,以有德于太后,颇专恣用事,王公皆畏附之。廷尉处刚大辟。太后曰:“刚因公事掠人,邂逅致死,于律不坐。”少卿陈郡袁翻曰:“‘邂逅’,谓情状已露,隐避不引,考讯以理者也。今此羽林,问则具首,刚口唱打杀,挝筑非理,安得谓之‘邂逅’!”太后乃削刚户三百,解尝食典御。
  三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魏论西硖石之功。辛未,以李崇为骠骑将军,加仪同三司,李平为尚书右仆射,崔亮进号镇北将军。亮与平争功于禁中,太后以亮为殿中尚书。
  魏萧宝寅在淮堰,上为手书诱之,使袭彭城,许送其国庙及室家诸比还北;宝寅表上其书于魏朝。
  夏,四月,淮堰成,长九里,下广一百四十丈,上广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树以杞柳,军垒列居其上。
  或谓康绚曰:“四渎,天所以节宣其气,不可久塞,若凿湫东注,则游波宽缓,堰得不坏。”绚乃开湫东注。又纵反间于魏曰:“梁人所惧开湫,不畏野战。”萧宝寅信之,凿山深五丈,开湫北注,水日夜分流犹不减,魏军竟罢归。水之所及,夹淮方数百里。李崇作浮桥于硖石戍间,又筑魏昌城于八公山东南,以备寿阳城坏。居民散就冈垄,其水清澈,俯视庐舍冢墓,了然在下。
  初,堰起于徐州境内,刺史张豹子宣言,谓己必掌其事;既而康绚以他官来监作,豹子甚惭。俄而敕豹子受绚节度,豹子遂谮绚与魏交通,上虽不纳,犹以事毕征绚还。
  魏胡太后追思于忠之功,曰:“岂宜以一谬弃其馀勋!”复封忠为灵寿县公,亦封崔光为平恩县侯。
  魏元法僧遣其子景隆将兵拒张齐,齐与战于葭萌,大破之,屠十馀者,遂围武兴。法僧婴城自守,境内皆叛,法僧遣使间道告急于魏。魏驿召镇南军司傅竖眼于淮南,以为益州刺史、西征都督,将步骑三千以赴之。竖眼入境,转战三日,行二百馀里,九遇皆捷。五月,竖眼击杀梁州刺史任太洪。民、獠闻竖眼至,皆喜,迎拜于路者相继。张齐退保白水,竖眼入州,白水以东民皆安业。
  魏梓潼太守苟金龙领关城戍主,梁兵至,金龙疾病,不堪部分,其妻刘氏帅厉城民,乘城拒战,百有馀日,士卒死伤过半。戍副高景谋叛,刘氏斩景及其党与数千人,自馀将士,分衣减食,劳逸必同,莫不畏而怀之。井在城外,为梁兵所据。会天大雨,刘氏命出公私布绢及衣服悬之,绞而取水,城中所有杂物悉储之。竖眼至,梁兵乃退,魏人封其子为平昌县子。
  六月,庚子,以尚书令王莹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仆射袁昂为左仆射,吏部尚书王暕为右朴射。暕,俭之子也。
  张齐数出白水侵魏葭萌,傅竖眼遣虎威将军强虬攻信义将军杨兴起,杀之,复取白水。宁朔将军王光昭又败于阳平,张齐亲帅骁勇二万馀人与傅竖眼战。秋,七月,齐军大败,走还,小剑、大剑诸戍皆弃城走,东益州复入于魏。
  八月,乙巳,魏以胡国珍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雍州刺史。国珍年老,太后实不欲令出,止欲示以方面之荣;竟不行。
  康绚既还,张豹子不复修淮堰。九月,丁丑,淮水暴涨,堰坏,其声如雷,闻三百里,缘淮城戍村落十馀万口皆漂入海。初,魏人患淮堰,以任城王澄为大将军、大都督南讨诸军事,勒众十万,将出徐州来攻堰;尚书右仆射李平以为:“不假兵力,终当自坏。”及闻破,太后大喜,赏平甚厚,澄遂不行。
  壬辰,大赦。
  魏胡太后数幸宗戚勋贵之家,侍中崔光表谏曰:“《礼》,诸侯非问疾吊丧而入诸臣之家,谓之君臣为谑。不言王后夫人,明无适臣家之义。夫人,父母在有归宁,没则使卿宁。汉上官皇后将废昌邑,霍光,外祖也,亲为宰辅,后犹御武帐以接群臣,示男女之别也。今帝族方衍,勋贵增迁,祗请遂多,将成彝式。愿陛下简息游幸,则率土属赖,含生仰悦矣。”
  任城王澄以北边镇将选举弥轻,恐贼虏窥边,山陵危迫,奏求重镇将之选,修警备之严,诏公卿议之。廷尉少卿袁翻议,以为:“比缘边州郡官不择人,唯论资级。或值贪污之人,广开戍逻,多置帅领;或用其左右姻亲;或受人货财请属。皆无防寇之心,唯有聚敛之意。其勇力之兵,驱令抄掠,若值强敌,即为奴虏,如有执获,夺为己富。其羸弱老小之辈,微解金铁之工,少闲草木之作,无不搜营穷垒,苦役百端。自馀或伐木深山,或芸草平陆,贩贸往还,相望道路。此等禄既不多,赀亦有限,皆收其实绢,给其虚粟,穷其力,薄其衣,用其功,节其食,绵冬历夏,加方疾苦,死于沟渎者什常七八。是以邻敌伺间,扰我疆场,皆由边任不得其人故也。愚谓自今已后,南北边诸籓及所统郡县府佐、统军至于戍主,皆令朝臣王公已下各举所知,必选其才,不拘阶级;若称职及败官,并所举之人随事赏罚。”太后不能用。及正光之末,北边盗贼群起,遂逼旧都,犯山陵,如澄所虑。
  冬,十一月,交州刺史李畟斩交州反者阮宗孝,传首建康。初,魏世宗作瑶光寺,未就,是岁,胡太后又作永宁寺,皆在宫侧;又作石窟寺于伊阙口,皆极土木之美。而永宁尤盛,有金像高丈八尺者一,如中人者十,玉像二。为九层浮图,掘地筑基,下及黄泉;浮图高九十丈,上刹得高十丈,每夜静,铃鐸声闻十里。佛殿如太极殿,南门如端门。僧房千间,珠玉锦绣,骇人心目。自佛法入中国,塔庙之盛,未之有也。扬州刺史李崇上表,以为:“高祖迁都垂三十年,明堂未修,太学荒废,城阙府寺颇亦颓坏,非所以追隆堂构,仪刑万国者也。今国子虽有学官之名,而无教授之实,何异兔丝、燕麦,南箕、北斗!事不两兴,须有进退;宜罢尚方雕靡之作,省永宁土木之功,减瑶光材瓦之力,分石窟镌琢之劳,及诸事役非急者,于三时农隙修此数条,使国容严显,礼化兴行,不亦休哉!”太后优令答之,而不用其言。
  太后好事佛,民多绝户为沙门,高阳王友李瑒上言:“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不孝之大无过于绝祀。岂得轻纵背礼之情,肆其向法之意,一身亲老,弃家绝养,缺当世之礼而求将来之益!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安有弃堂堂之政而从鬼教乎!又,今南服未静,众役仍烦,百生之情,实多避役,若复听之,恐捐弃孝慈,比屋皆为沙门矣。”都统僧暹等忿瑒谓之“鬼教”,以为谤佛,泣诉于太后。太后责之。瑒曰:“天曰神,地曰礻氏,人曰鬼。《传》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然则明者为堂堂,幽者为鬼教。佛本出于人,名之为鬼,愚谓非谤。”太后虽知瑒言为允,难违暹等之意,罚瑒金一两。
  魏征南大将军田益宗求为东豫州刺史,以招二子,太后不许,竟卒于洛阳。
  柔然伏跋可汗,壮健善用兵,是岁,西击高车,大破之,执其王弥俄突,系其足于驽马,顿曳杀之,漆其头为饮器。邻国先羁属柔然后叛去者,伏跋皆击灭之,其国复强。

  ◎ 天监十六年丁酉,公元五一七年

  春,正月,辛未,上祀南郊。
  魏大乘馀贼复相聚,突入瀛州,刺史宇文福之子员外散骑侍郎延帅奴客拒之。贼烧斋阁,延突火抱福出外,肌发皆焦,勒众苦战,贼遂散走,追讨,平之。
  甲戌,魏大赦。
  魏初,民间皆不用钱,高祖太和十九年,始铸太和五铢钱,遣钱工在所鼓铸。民有欲铸钱者,听就官炉,铜必精练,无得淆杂,世宗永平三年,又铸五铢钱,禁天下用钱不依准式者。既而洛阳及诸州镇所用钱各不同,商货不通。尚书令任城王澄上言以为:“不行之钱,律有明式,指谓鸡眼、镮凿,更无馀禁。计河西诸州今所行者悉非制限,昔来绳禁,愚窃惑焉。又河北既无新钱,复禁旧者,专以单丝之缣、疏缕之布,狭幅促度,不中常式,裂匹为尺,以济有无,徒成杼轴之劳,不免饥寒之苦,殆非所以救恤冻馁,子育黎元之意也。钱之为用,贯繦相属,不假度量,平均简易,济世之宜,谓为深允。乞并下诸方州镇,其太和与新铸五铢及古诸钱方俗所便用者,但内外全好,虽有大小之异,并得通行,贵贱之差,自依乡价。庶货环海内,公私无壅。其鸡眼、镮凿及盗铸、毁大为小、生新巧伪不如法者,据律罪之。”诏从之。然河北少钱,民犹用物交易,钱不入市。
  魏人多窃冒军功,尚书左丞卢同阅吏部勋书,因加检核,得窃阶者三百馀人,乃奏:“乞总集吏部、中兵二局勋簿,对句奏案,更造两通,一关吏部,一留兵局。又,在军斩首成一阶以上者,即令行台军司给券,当中竖裂,一支付勋人,一支送门下,以防伪巧。”太后从之。同,玄之族孙也。
  中尉无匡奏请取景明元年已来,内外考簿、吏部除书、中兵勋案、并诸殿最,欲以案校窃阶盗官之人,太后许之。尚书令任城王澄表以为:“法忌烦苛,治贵清约。御史之体,风闻是司,若闻有冒勋妄阶,止应摄其一簿,研检虚实,绳以典刑。岂有移一省之案,寻两纪之事,如此求过,谁谌其罪!斯实圣朝所宜重慎也。”太后乃止。又以匡所言数不从,虑其辞解,欲奖安之,乃加镇东将军。二月,丁未,立匡为东平王。
  三月,丙子,敕织官,文锦不得为仙人鸟善之形,为其裁剪,有乖仁恕。
  丁亥,魏广平文穆王怀卒。
  夏,四月,戊申,魏以中书监胡国珍为司徒。
  诏以宗庙用牲,有累冥道,宜皆以面为之。于是朝野喧哗,以为宗庙去牲,乃是不复血食,帝竟不从。八坐乃议以大脯代一元大武。
  秋,八月,丁未,诏魏太师高阳王雍入居门下,参决尚书奏事。
  冬,十月,诏以宗庙犹用脯脩,更议代之,于是以大饼代大脯,其馀尽用蔬果。又起至敬殿、景阳台,置七庙座,每月中再设净馔。
  乙卯,魏诏:北京士民未迁者,悉听留居为永业。
  十一月,甲子,巴州刺史牟汉宠叛,降魏。
  十二月,柔然伏跋可汗遣俟近尉比建等请和于魏,用敌国之礼。
  是岁,以右卫将军冯道根为豫州刺史。道根谨厚木讷,行军能检敕士卒;诸将争功,道根独默然。为政清简,吏民怀之。上尝叹曰:“道根所在,令朝廷不复忆有一州。”魏尚书崔亮奏请于王屋等山采铜铸钱,从之。是后民多私铸,钱稍薄小,用之益轻。

  ◎ 天监十七年戊戌,公元五一八年

  春,正月,甲子,魏以氐酋杨定为阴平王。
  魏秦州羌反。
  二月,癸巳,安成康王秀卒。秀虽与上布衣昆弟,及为君臣,小心畏敬过于疏贱,上益以此贤之。秀与弟始兴王憺尤相友爱,憺久为荆州刺史,常中分其禄以给秀,秀称心受之,亦不辞多也。
  甲辰,大赦。
  己酉,魏大赦,改元神龟。
  魏东益州氐反。
  魏主引见柔然使者,让之以籓礼不备,议依汉待匈奴故事,遣使报之。司农少卿张伦上表,以为:“太祖经启帝图,日有不暇,遂令竖子游魂一方。亦由中国多虞,急诸华而缓夷狄也。高祖方事南辕,未遑北伐。世宗述遵遗志,虏使之来,受而弗答。以为大明临御,国富兵强,抗敌之礼,何惮而为之,何求而行之!今虏虽慕德而来,亦欲观我强弱;若使王人衔命虏庭,与为昆弟,恐非祖宗之意也。苟事不获已,应为制诏,示以上下之仪,命宰臣致书,谕以归顺之道,观其从违,徐以恩威进退之,则王者之体正矣。岂可以戎狄兼并,而遽亏典礼乎!”不从。伦,白泽之子也。
  三月,辛未,魏灵寿武敬公于忠卒。
  魏南秦州氐反。遣龙骧将军崔袭持节谕之。
  夏,四月,丁酉,魏秦文宣公胡国珍卒,赠假黄钺、相国、都督中外诸军事、太师,号曰太上秦公,加九锡,葬以殊礼,赠襚仪卫,事极优厚。又迎太后母皇甫氏之柩与国珍合葬,谓之太上秦孝穆君。谏议大夫常山张普惠以为前世后父无称“太上”者,“太上”之名不可施于人臣,诣阙上疏陈之,左右莫敢为通。会胡氏穿圹,下有磐石,乃密表,以为:“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太上’者因‘上’而生名也,皇太后称‘令’以系‘敕’下,盖取三从之道,远同文母列于十乱,今司徒为‘太上’,恐乖系敕之意。孔子称:‘必也正名乎!’比克吉定兆,而以浅改卜,亦或天地神灵所以垂至戒、启圣情也。伏愿停逼上之号,以邀廉光之福。”太后乃亲至国珍宅,召集五品以上博议。王公皆希太后意,争诘难普惠;普惠应机辨析,无能屈者。太后使元叉宣令于普惠曰:“朕之所行,孝子之志。卿之所陈,忠臣之道。群公已有成议,卿不得苦夺朕怀。后有所见,勿难言也。”
  太后为太上君造寺,壮丽埒于永宁。
  尚书奏复征民绵麻之税,张普惠上疏,以为:“高祖废大斗,去长尺,改重称,以爱民薄赋。知军国须绵麻之用,故于绢增税绵八两,于布增税麻十五斤,民以称尺所减,不啻绵麻,故鼓舞供调。自兹以降,所税绢布,浸复长阔,百姓嗟怨,闻于朝野。宰辅不寻其本在于幅广度长,遽罢绵麻。既而尚书以国用不足,复欲征敛。去天下之大信,弃己行之成诏,追前之非,遂后三史。不思库中有大麻,而群臣共窃之也,何则所输之物,或斤羡百铢,未闻有司依律以罪州郡;或小有滥恶,则坐户主,连及三长。是以在库绢布,逾制者多,郡臣受俸,人求长阔厚重,无复准极,未闻以端幅有馀还求输官者也。今欲复调绵麻,当先正称、尺,明立严禁,无得放溢,使天下知二圣之心爱民惜法如此,则太和之政复见于神龟矣。”
  普惠又以魏主好游骋苑囿,不亲视朝,过崇佛法,郊庙之事多委有司,上疏切谏,以为:“殖不思之冥业,损巨费于生民,减禄削力,近供无事之僧,崇饰云殿,远邀未然之报,昧爽之臣稽首于外,玄寂之众遨游于内,衍礼忤时,人灵未穆。愚谓修朝夕之因,求礻氏劫之果,未若收万国之欢心以事其亲,使天下和平,灾害不生也。伏愿淑慎威仪,为万邦作式,躬致郊庙之虔,亲纡朔望之礼,释奠成均,竭心千亩。量撤僧寺不急之华,还复百官久折之秩。已造者务令简约速成,未造者一切不复更为。则孝弟可以通神明,德教可以光四海,节用爱人,法俗俱赖矣。”寻敕外议释奠之礼,又自是每月一陛见群臣,皆用普惠之言也。
  普惠复表论时政得失,太后与帝引普惠于宣光殿,随事诘难。
  临川王宏妾弟吴法寿杀人而匿于宏府中,上敕宏出之,即日伏辜。南司奏免宏官,上注曰:“爱宏者兄弟私亲,免宏者王者正法。所奏可。”五月,戊寅,司徒、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临川王宏免。
  宏自洛口之败,常怀愧愤,都下每有窃发,辄以宏为名,屡为有司所奏,上每赦之。上幸光宅寺,有盗伏于骠骑航,待上夜出;上将行,心动,乃于硃雀航过。事发,称为宏所使,上泣谓宏曰:“我人才胜汝百倍,当此犹恐不堪,汝何为者?我非不能为汉文帝,念汝愚耳!”宏顿首称无之;故因匿法寿免宏官。
  宏奢僭过度,殖货无厌。库屋垂百间,在内堂之后,关籥甚严,有疑是铠仗者,密以闻。上于友爱甚厚,殊不悦。佗日,送盛馔与宏爱妾江氏曰:“当来就汝欢宴。”独携故人射声校尉丘佗卿往,与宏及江大饮,半醉后,谓曰:’我今欲履行汝后房。”即呼舆径往堂后。宏恐上见其货贿,颜色怖惧。上意益疑之,于是屋屋检视,每钱百万为一聚,黄榜标之,千万为一库,悬一紫标,如此三十馀间。上与佗卿屈指计,见钱三亿馀万,馀屋贮布绢丝绵漆蜜紵蜡等杂货,但见满库,不知多少。上始知非仗,大悦,谓曰:“阿六,汝生计大可!”乃更剧饮至夜,举烛而还。兄弟方更敦睦。
  宏都下有数十邸,出悬钱立券,每以田宅邸店悬上文契,期讫,便驱券主,夺其宅。都下、东土百姓,失业非一。上后知之,制悬券不得复驱夺,自此始。
  侍中、领军将军吴平侯昺,雅有风力,为上所重,军国大事皆与议决,以为安右将军,监扬州。昺自以越亲居扬州,涕泣恳让,上不许。在州尤称明断,符教严整。
  辛巳,以宏为中军将军、中书监,六月,乙酉,又以本号行司徒。
  臣光曰:宏为将则覆三军,为臣则涉大逆,高祖贷其死罪可矣。数旬之间,还为三公,于兄弟之恩诚厚矣,王者之法果安在哉!
  初,洛阳有汉所立《三字石经》,虽屡经丧乱而初无损失。及魏冯熙、常伯夫相继为洛州刺史,毁取以建浮图精舍,遂大致颓落,所存者委于榛莽,道俗随意取之。侍中领国子祭酒崔光请遣官守视,命国子博士李郁等补其残缺,胡太后许之。会元叉、刘腾作乱,事遂寝。
  秋,七月,魏河州羌却铁忽反,自称水池王;诏以主客郎源子恭为行台以讨之。子恭至河州,严勒州郡及诸军毋得犯民一物,亦不得轻与贼战,然后示以威恩,使知悔惧。八月,铁忽等相帅诣子恭降,首尾不及二旬。子恭,怀之子也。
  魏宦者刘腾,手不解书,而多奸谋,善揣人意。胡太后以其保护之功,累迁至侍中、右光禄大夫,遂干预政事,纳赂为人求官,无不效者。河间王琛,简之子也,为定州刺史,以贪纵著名,及罢州还,太后诏曰:“琛在定州,唯不将中山宫来,自馀无所不致,何可更复叙用!”遂废于家。琛乃求为腾养息,赂腾金宝巨万计。腾为之言于太后,得兼都官尚书,出为秦州刺史,会腾疾笃,太后欲及其生而贵之。九月,癸未朔,以腾为卫将军,加仪同三司。
  魏胡太后以天文有变,欲以崇宪高太后当之。戊申夜,高太后暴卒;冬,十月,丁卯,以尼礼葬于北邙,谥曰顺皇后。百官单衣邪巾送至墓所,事讫而除。
  乙亥,以临川王宏为司徒。
  魏胡太后遣使者宋云与比丘惠生如西域求佛经。司空任城王澄奏:“昔高祖迁都,制城内唯听置僧尼寺各一,馀皆置于城外;盖以道俗殊归,欲其净居尘外故也。正始三年,沙门统惠深,始违前禁,自是卷诏不行,私谒弥众,都城之中,寺逾五百,占夺民居,三分且一,屠沽尘秽,连比杂居。往者代北有法秀之谋,冀州有大乘之变。太和、景明之制,非徒使锱素殊途,盖亦以防微杜渐。昔如来阐教,多依山林,今此僧徒,恋著城邑,正以诱于利欲,不能自已,此乃释氏之糟糠,法王之社鼠,内戒所不容,国曲所共弃也。臣谓都城内寺未成可徙者,宜悉徙于郭外,僧不满五十者,并小从大;外州亦准此。”诏从之,然卒不能行。
  是岁,魏太师雍等奏:“盐池天藏,资育群生,先朝为之禁限,亦非苟与细民争利。但利起天池,取用无法,或豪贵封护,或近民吝守,贫弱远来,邈然绝望。因置主司,令其裁察,强弱相兼,务令得所。什一之税,自古有之,所务者远近齐平,公私两宜耳。及甄琛启求罢禁,乃为绕池之民尉保光等擅自固护;语其障禁,倍于官司,取与自由,贵贱任口。请依先朝禁之为便。”诏从之。

参考翻译

《资治通鉴》梁纪·梁纪四 段译

高祖武皇帝四天监十四年(乙未、515)梁纪四梁武帝天监十四年(乙未,公元515年)[1]春,正月,乙巳朔,上冠太子于太极殿,大赦。[1]春季,正月,乙巳朔(初一),梁武帝在太极殿给太子举行冠礼,并且大赦天下。[2]辛亥,上祀南郊。[2]辛亥(初七),梁武帝在南郊祭天。[3]甲寅,魏主有疾;丁巳,殂于式乾殿。侍中·中书监·太子少傅崔光、侍中·领军将军于忠、詹事王显、中庶子代人侯刚迎太子诩于东宫,至显阳殿。王显欲须明行即位礼,崔光曰:“天位不可暂旷,何待至明!”显曰:“须奏中宫。”光曰:“帝崩,太子立,国之常典,何须中宫令也!”于是,光等请太子止哭,立于东序;于忠与黄门郎元昭扶太子西面哭十余声止。

司马光简介

司马光
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字君实,号迂叟,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涑水乡人,《宋史》,《辞海》等明确记载,世称涑水先生。生于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北宋史学家、文学家。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卒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其人格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历来受人景仰。生平著作甚多,主要有史学巨著《资治通鉴》、《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稽古录》、《涑水记闻》、《潜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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