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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卷四·捉鬼射狐

朝代:清代 作者:蒲松龄

  李公著明,睢宁令襟卓先生公子也,为人豪爽无馁怯,为新城王季良内弟。季良家多楼阁,往往见怪异。公常暑月寄宿,爱阁上晚凉。或告之异,公笑不听,固命设榻,主人如言。嘱仆辈伴公宿,公辞曰:“生平不解怖。”主人乃使炷香于炉,请衽何趾,始息烛覆扉而去。公就枕移时,于月色中见几上茗碗,倾侧旋转,不坠亦不休。公咄之,铿然立止。又若有人拔香炷,炫摇空际,纵横作花缕。公起叱曰:“何物鬼魅敢尔!”裸裼下榻,欲就捉之。以足觅床下,仅得一履,不暇冥搜,赤足挝摇处,炷顿插炉,竟寂无兆。公俯身遍摸暗陬,忽一物腾击颊上,觉似履状,索之,亦殊不得。乃启覆下楼,呼从人爇火烛之,空无一物,乃复就寝。既明,使数人搜履,翻席倒榻,不知所在。主人为公易履。越日偶一仰首,见一履夹塞椽间,挑拨而下,则公履也。

  公益都人,侨居于淄川孙氏第。第綦阔,皆置闲旷,公仅居其半。南院临高阁,止隔一堵,时见阁扉自启闭,公亦不置念。偶与家人话于庭,阁开门,忽有一小人面北而坐,身不满三尺,绿袍白袜。众指顾之,亦不动。公曰:“此狐也。”急取弓矢,对阁欲射。小人见之,哑哑作揶揄之声,遂不复见。公捉刀登阁,且骂且搜,竟无所睹,乃返。异遂绝。公居数年,平安无恙。公长公友三,为余姻家,其所目睹。异史氏曰:“予生也晚,未得奉公杖履。然闻之父老,大约慷慨刚毅丈夫也。观此二事,大概可睹。浩然中存,鬼狐何为之哉!”

蒲松龄简介

蒲松龄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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