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译文大江自有分流水。这个人儿回故里,不肯带我一同去。不肯带我一同去,将来懊悔来不及!大江自有洲边水,这个人儿回故里,不再相聚便离去。不再相聚便离去,将来忧伤定不已!大江自有分叉水,这个人儿回故里,不见一面就离去。不见一面就离去,将来号哭有何益!注释⑴汜(sì四):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⑵归:嫁。⑶不我以:不用我。⑷渚(zhǔ主):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水中小洲曰渚,洲旁小水亦称渚。”⑸不我与:不与我。⑹处:忧愁。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处’,假借为‘癙’,实为‘鼠’”《诗经·小雅·雨无正》“鼠思泣血”,鼠思,忧思也。⑺沱(tuó驼):江水的支流。⑻过:至也。一说度。⑼啸:一说蹙口出声,以抒愤懑之气,一说号哭。啸歌:闻一多《诗经通义》“啸歌者,即号哭。谓哭而有言,其言又有节调也。
这是一首弃妇诗。从诗中写到的“江”、“沱”看来,产地是在召(在岐山,周初召公的采邑)的南部、古粱州境内长江上游的沱江一带。女主可能是一位商人妇。那商人离开江沱返回家乡时将她遗弃了。她满怀哀怨,唱出了这首悲歌,诗中的“之子”,是古代妻妾对丈夫的一种称呼,与《诗经·卫风·有狐》的“之子无裳”的“之子”一样。三章诗的开头都是写景。“汜”、“渚”、“沱”,上面的译文都从支流这一意义上翻译,而在弃妇心目中,这一条条不同的支流都是看得见的具体存在。她住在“汜”、“渚”、“沱”一带,她丈夫当年从水路而来,最后又从这些支流中的一条乘坐小船悄然离去。从表现手法说,各章的首句都是直陈其事,用的是赋体;从江水有支流,引出“之子归”的事实,则在赋体之中又兼有比兴的意味。诗中的丈夫是一位薄情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