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不该用在爱情上
你可以跟姊妹一起穿一件衣服,也可以一起喝一杯酒,但面对爱情,不需要先下手为强,但也该当仁不让。
这里谈的不是跟别人共享一个男人,也不是叫你打好友男友的主意,而是当大家共同认识了新的对象,而你们都还单身。
当然,若真的喜欢上了也没办法,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对方都不爱她了,若你真的就只想要这一个,倒不需要跟幸福过不去。
一直都不认为看到觉得不错的对象就要先下手为强,毕竟了解的不够多,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甚至可能一开始就成为胎死腹中的恋情。
但当一阵子过去,彼此认识得深了,有了交集,发现这个人就是自己寻找的对象,或他就是那么令你心动,而你的同事、朋友或同学也似乎对这个人有好感,怎么办?
恋爱是公平竞争啊,若对方就是只喜欢你,你让给他不喜欢的人做什么?
同样地,要是对方喜欢的不是你而是她,你也应该大方收手,而不是演成无聊的三角关系—毕竟,他不爱你。
你可以把先上菜的汤让给她,把咖啡让给她,把座位让给她,但幸福,不是用让的就会得到,感情是不能勉强的,你们共同喜欢的人喜欢谁,一定很清楚明了。
除非他是个花先生,跟你暧昧也对她留情,那么你更应该清醒,告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
还有,要是你其实没那么喜欢他,但你的她对他很倾心,那么这时候义气就很重要:不是来真的,就不要碰他。
教主曾有朋友因为一时寂寞,两个人喝了点酒,就上了朋友男人的床;也有朋友突然冲动,明明不是这样喜欢那个男生,明明知道好姊妹暗恋那男生很久了,还是跟对方频频出游,结果当那男生告白,自己却吓跑了。
要知道,友情越坚贞,却也越脆弱,爱情亦然。
但真诚永远是面对任何事件的不二法则,不要欺骗自己不喜欢他却又忍不住暧昧不已,也别欺骗朋友说没有这回事私底下却暗通款曲,毕竟,说出去的话与做过的事不可能收回。
至于礼让的前提应该很清楚:
你没那么喜欢他,你没非他不可,就不应该冒着丢掉朋友的危险和失去道义。
毕竟,若他也喜欢你,你也喜欢他,你的朋友基于道义也应该让你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吧?
否则,你对别人仁慈,她却对你残忍,好像也有失公平。
你可以跟姊妹一起穿一件衣服,也可以一起喝一杯酒,但面对爱情,不需要先下手为强,但也该当仁不让。
爱情不是需要冲快的,是你的你就有足够的时间去把握,而不是马上就会溜走。
同理,如果注定他不是你的菜,你想整碗捧走是门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