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见自己想见的人
发表于2017-11-26 18:27 阅读(2)
去见自己想见的人
人们常说一辈子谈三次恋爱是最为恰当的,一次懵懂无知无畏却回味无穷,一次不求结果奋不顾身够刻骨铭心,一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且余生共白头。这样的人生无论青春洋溢时或者白发苍苍时想起来都没有遗憾吧。
小芳姑娘就是这样。她就是村里的那个温柔又漂亮的小芳姑娘,她除了温柔漂亮还善良体贴,我想我这样的形容她一点也不浮夸。
初恋的时候,也许是年纪太小,处理事情的方式总不够周到。尽管无心,却还是使一个阳光的男孩变得终日颓唐,他朋友说,后来他的每个女朋友的眉眼都与小芳姑娘有几分相似。他越是这样,小芳姑娘越是内疚,这件事是他心里的一道伤,是她心里的一道疤,常常提醒着他们那些回不去的过往。直到去年同学聚会,再次相见时,百感交集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小芳姑娘趁着醉意鼓起勇气给他一个真诚的拥抱,一尽在不言中释怀。
原来,无论是伤还是疤,终有一天都会结痂,都会被岁月温柔的抚平。只愿很多年后想起来的时候,心里能够像住着一缕阳光,始终让人感觉温暖。
后来的他是一个温柔成熟的大暖男,总想把最好的给她,想要给他一个安稳的未来,他总认为他能处理好所有的事。他决定去远方闯一闯,为自己闯下一个广阔的天下,给她一个一个安稳未来。他所有的朋友都知道,只是没有告诉她。当小芳姑娘知道的时候,他已经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小芳姑娘知道的那一刻泪水像决堤的洪水一般,哭的天昏地暗。也许是距离太遥远,尽管他们努力靠近彼此,却还是无法感受到来自对方的温暖。他们就像刚刚驶过的火车,经管轰轰烈烈,还是不得不无疾而终。
虽然最终被人潮冲散,没法以喜剧收尾,但中间的过程是真的用心,是真的快乐。
现在的他,和她相识于网络,陪她整整七年。七年,似乎漫长有遥远,它可以把人全身上下的每个细胞换成新的,可以让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
七年里,他也曾谈了别的女朋友,小芳姑娘也谈了男朋友,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互不惊扰又互相勉励,甚至一度失去了联系。最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小芳姑娘是个温柔的姑娘,善于表达,爱对爱的人说情话。她认为年轻的时候要把情话说给爱的人听,老了就变懒了,就不想再说了。
而他却恰恰相反,不喜欢说情话,不对小芳姑娘许诺。说的每句话都很简单却让人安心。
他:你回家第一件事是干嘛?
小芳:喝水。你回家第一件事是干嘛?
他:给你倒水。
过几天小芳姑娘就要坐火车跨越好几个省去见她心心念念的人了。这个勇敢的姑娘,为爱而活的姑娘,希望她一路顺风,希望一切都如她想象中的模样。
趁着我们正年轻,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见自己想见的人。趁着时光未老,微风不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