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是一个轮回。
你始终是这样,说走就走。
暗恋就像冬天里第一道寒风,空洞战栗。有时候像夏天山谷里的清泉,酣畅淋漓。
深夜,只有键盘敲字的声音。偶尔听见钟表在滴答滴答追赶时间的声音,像我始终追赶着你一般。忙完所有的资料,看着微博里你在古城的城墙上走了一遭又一遭,在青年旅馆里和前台漂亮的姑娘开着玩笑,在海边带着墨镜看着各种阿娜多姿的美女。在山里的石头上躺着睡觉的样子。我又傻愣了。你说等你三十岁,游够了,看够了,玩够了,就收心,每天挂着工作牌,干干净净,朝九晚五,买菜做饭。喝醉后也说,等我四十五岁我未嫁你未娶,就凑合。我想说,其实等到我年轻不在,荣华不曾时,我还是不顾一切的陪着你,那你呢?闺蜜说我的感情是一个笑话,24岁,暗恋一个男人四年,一个女人最美好的青春全用来暗恋,可笑的重点是对方还不知道有这回事。我说,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喜欢你喜欢的女孩。男人是不能禁锢的,要不你就不是我喜欢的你,要不这四年我就不值了。我不能,两个人必须有一个人要为生活努力,我必须每天像男人一样在偌大的公司如鱼得水。晚上抱着大堆资料靠着咖啡撑到下半夜。要不,万一,万一他回来,怎么办。闺蜜就抱着我说,不应该啊,肯定是上辈子欠你的,这辈子要用做好的时光还给你,总有一天,我会为我这么荒唐的青春后悔不已。更会难过不堪。
有时候听你说,我其实很漂亮,就是有一股气,把人逼的远远的,回家后照镜子看了一个小时不知道气在哪,有时候为他一句话,晚上躲在被子里像小孩一样使劲哭,有时候在地图上标出你去过的地方,看着回程的路越来越近,觉得心里会激动的脸红心跳。毕竟是年长,毕竟在公司里历练一年又一年,终于学会云淡风轻,学会纹丝不动。可是这些全部,阻挡不了我喜欢你。一点也不。最多,你不知道,或者说你知道,故意扔给一个NO。你像极了北爱里的疯子,而我,像林夏一样,不顾一切的喜欢你。不一样的是,我是暗恋。
不管你多么受欢迎,身边的异性从来不断,你可以从来不珍惜,拒绝伤害,都会出现这样的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替你伤害过的那些人来讨债的,他会让你痛彻心扉到不能自拔,你还拿他没有一点办法,这就是所谓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所以当这样的人出现时你谁都不要怪,认命吧。不管是17岁的初恋,还是二十岁的暗恋,只要这个人出现,变卸下所有防备,变成他想要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