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忘记。
十五岁,古代女子可以结婚的年龄,她遇到了他。本以为终生可许,幸福已定,却还是因一个中考,各奔东西。可是她还是喜欢着他,就算再也不是couple,就算再也见不到。
高一。
她又喜欢上同班的一个男生,她以为自己不再喜欢他,却在不久后发现,那个男生身上总是有他的影子。原来,他还是在她心上。
高二。
不知道为何她对一个男生有了好感,她每天追随着那个男生,见他一面成了每日的必修。她以为自己是喜欢他的,可是一件小事过后,她很快就厌恶了那个表里不一的男生,很快的放手,没有一点难过。朋友说是新鲜感,可她明白,她就是要证明自己不再喜欢他。
依旧是高二。
她经常发怀念过去的状态,可是她没有加他,他自然不会看到。她还经常告诉朋友,我今天早上来看到他了,我翻到我们以前的东西了。一开始,她会因一个身影就不开心一整天。她也会因为下雨时淋雨而想到以前的时光。看到以前的东西她也会自己偷偷躲在被窝里哭好久好久。看到他的照片会毫不犹豫的保存,只是很普通的照片而已。
但是渐渐的她发现,他再也不能让她提起兴趣,可是她还是天天说着他,她知道,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一种习惯。或许,她早就不爱他了,只是习惯了他在身边的日子。
自他之后,她再也没有跟谁表白过。
十七岁。
她想,是时候忘记他了。
她想,从今天起再也不会刻意关注他。
她想,纵然离约定忘记他的日子还远,她已经决定忘了他了。
她想,自己的青春献给了他,不负当年有过的情意,不悔相思。
她想,新的日子开始了,明天应该会更好吧。
她喃喃道,亲爱的,我会忘了你。我会等着命定的人来,你也要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