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诗人: 白居易 王勃 王维 孟浩然 李白 杜甫 李商隐 | 宋代诗人: 辛弃疾 苏轼 柳永 李清照 王安石 欧阳修 | 清代诗人: 龚自珍 曹雪芹 钱谦益 纳兰性德 王国维

申办合伙企业的条件

发表于2017-09-21 12:26 阅读(1)
申办合伙企业的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应为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的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违约责任。

  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生效。  
© 2013-2022 古诗集 | 古诗词大全 诗词名句 古文典籍 文言文名篇 唐诗三百首 宋词精选 元曲精选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