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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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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温舒生平

巨鹿人,无论在当时或在后世,都默默无闻,他只不过是司法部(廷尉)一名低级的总务官(廷尉史),但也正因为身在司法部任职,所以比普通人了解的更为深刻。纪元前六七年,司马迁受腐刑已三十二年,他给当时的皇帝刘病已上了一份奏章,暴露司法的黑暗。路温舒经此事被迁为广阳私府长,后又以文才受赏识迁为右扶风丞。当时朝廷号召公卿出使匈奴,路温舒表示自己愿意去塞外像仆役一样效劳,但辽将军范明友、太仆杜延年审议后认为他的言论不适当,没有同意而遣返。后路温舒迁任临淮太守,治理地方有出众表现,最后在任上去世。他的子孙也多做到牧守级大官。路温舒跟从祖父学习过天文历数,认为汉朝命运以三七计,为二百一十年,为此上书预言过。王莽篡位之际,为了给取代汉朝造势,刊发过这些理论。

路温舒铁事典故

司法裁判认识他说:“司法裁判,是国家大事,处死的人不能复生,砍断的手足不能复续。《书经》上说:‘与其杀一个无罪的人,宁可放掉一个有罪的人。’可是,今天的司法裁判,却恰恰相反。法官们上下勾结,刻薄的人,被称赞为廉明。残忍的人,被称赞为公正。主持正义、昭雪冤狱的人,却有被认为不忠贞的后患。所以,法官审讯案件,非致人于重刑不可,他对囚犯并没有私人恩怨,只是用别人的自由和生命,来保卫自己的自由和生命而已。他必须把别人陷入重刑,他才可以获得安全。”路温舒又说:“于是,死因所流的血,盈满街市。其他处刑的囚犯,更比肩相连。遇到行刑日子,每次都杀万人以上,诚感可哀。”冤狱原因路温舒指出造成冤狱的原因在于口供主义,他说:“人之常情,安乐时愿意活下去,痛苦时则求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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