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顿首再拜,舍人先生:
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铭。反复观诵,感与惭并。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其辞之作,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生者得致其严。而善人喜于见传,则勇于自立;恶人无有所纪,则以愧而惧。至于通材达识,义烈节士,嘉言善状,皆见于篇,则足为后法。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近?
及世之衰,为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故虽恶人,皆务勒铭,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后之作铭者,常观其人。苟托之非人,则书之非公与是,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故千百年来,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铭,而传者盖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书之非公与是故也。
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盖有道德者之于恶人,则不受而铭之,于众人则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有名侈于实。犹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恶能辨之不惑,议之不徇?不惑不徇,则公且是矣。而其辞之不工,则世犹不传,于是又在其文章兼胜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虽或并世而有,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传之难如此,其遇之难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铭,其公与是,其传世行后无疑也。而世之学者,每观传记所书古人之事,至其所可感,则往往衋然不知涕之流落也,况其子孙也哉?况巩也哉?其追睎祖德而思所以传之之繇,则知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其感与报,宜若何而图之?
抑又思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显之,则世之魁闳豪杰不世出之士,其谁不愿进于门?潜遁幽抑之士,其谁不有望于世?善谁不为,而恶谁不愧以惧?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孙?为人之子孙者,孰不欲宠荣其父祖?此数美者,一归于先生。既拜赐之辱,且敢进其所以然。所谕世族之次,敢不承教而加详焉?愧甚,不宣。巩再拜。
译文曾巩叩头再次拜上,舍人先生:去年秋天,我派去的人回来,承蒙您赐予书信及为先祖父撰写墓碑铭。我反复读诵,真是感愧交并。 说到铭志之所以能够著称后世,是因为它的意义与史传相接近,但也有与史传不相同的地方。因为史传对人的善恶都一一加以记载,而碑铭呢,大概是古代功德卓著、才能操行出众,志气道义高尚的人,怕后世人不知道,所以一定要立碑刻铭来显扬自己,有的置于家庙里,有的放置在墓穴中,其用意是一样的。如果那是个恶人,那么有什么好铭刻的呢?这就是碑铭与史传不同的地方。铭文的撰写,为的是使死者没有什么可遗憾,生者借此能表达自己的尊敬之情。行善之人喜欢自己的善行善言流传后世,就积极建立功业;恶人没有什么可记,就会感到惭愧和恐惧。
曾巩十分仰慕欧阳修的道德文章,曾把他与唐代的韩愈相提并论,从二十岁起就与欧阳修建立了亲密的过从关系。公元1046年(宋仁宗庆历六年)夏,曾巩写信请欧阳修为已故的祖父曾致尧作一篇墓碑铭。当年,欧阳修写好《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曾公神道碑铭》,曾巩即写此信致谢。这封信作于公元1047年(庆历七年),作者29岁。
这是一篇独具特色的感谢信,它没有平常的客套,也没有空泛的溢美之辞。而是通过对铭志作用及流传条件的分析。来述说“立言”的社会意义,阐发“文以载道”的主张,表达了对道德文章兼胜的赞许与追求。文章结构谨严,起承转合非常自然。第一段(起承部分),首先交待写这封信的缘起与观诵墓碑后的总的感受。接着叙及撰写暮志铭的意义。先提出论点“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然后比较铭、史之异同。先言其异,次言其同。本段借助铭、史对比展开文章,深刻地阐述了铭志的警世作用。第二段谈今铭“二弊”,首先是不实;其次是“传者盖少”。第三段,强调立言者的素质是纠除今弊的根本条件。作者提出:“立言者”必须是“畜道德而能文章者”。作者在本段总的提出这个论点,然后再分说,“畜道德”和“能文章”。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元丰六年四月十一日),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曾致尧之孙,曾易占之子。嘉祐二年(1057)进士。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在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贡献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