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蠡“经商十八则”
发表于2017-09-21 11:34 阅读(12)
范蠡“经商十八则”
2005年8月15日,河南南阳范蠡研究者60万字的《商圣范蠡研究》出版。同日,范蠡塑像也如期揭幕。
范蠡富可敌国又倾财赈民并助人致富的社会责任感,即便在今天,亦堪为楷模。
挖掘并发扬“商圣”的商略、商德、商文化,有望引发新一轮经济脉动,为实施河南文化强省战略作出有益尝试。
范蠡在助楚王勾践灭吴后,弃官经商,不久发家致富,后人归纳出范蠡的“经商十八则”:
生意要勤快,切勿懒惰,懒惰则百事废;
价格要定明,切勿含糊,含糊则争执多;
费用要节俭,切勿奢华,奢华则钱财竭;
赊欠要识人,切勿滥出,滥出则血本亏;
货物要百验,切勿滥入,滥入则货价减;
钱财要明慎,切勿糊涂,糊涂则弊端生;
临事要尽责,切勿妄托,妄托则受害大;
账目要稽查,切勿懈怠,懈怠则资本滞;
接纳要谦和,切勿暴躁,暴躁则交易少;
主心要安静,切勿妄动,妄动则误事多;
工作要精细,切勿粗糙,粗糙则出劣品;
谈话要规矩,切勿浮躁,浮躁则失事多;
出入要谨慎,切勿潦草,潦草则错误多;
用人要公正,切勿歪斜,歪斜则托付难;
优劣要细分,切勿混淆,混淆则耗用大;
货物要修正,切勿散漫,散漫则查点难;
期限要约定,切勿马虎,马虎则失信用;
买卖要随时,切勿拖延,拖延则失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