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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首先警惕“连环债”

发表于2017-09-21 11:54 阅读(0)

创业:投资首先警惕“连环债”

不要选错伙伴对投资合伙人的选择,要搞清投资来源,最好是自有资金,避免因经营不善,掉入“连环债”的怪圈。对企业赢利后的分配和亏损共负,应当以合同形式确定,与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共同信守。

  

  不要任人唯亲经商办公司后,自已或合伙人的亲朋好友,往往都想来混一份闲差,赚一份工资。对于“混”者切忌碍于面子,以免“请神容易送神难”。

  不要华而不实一些投资者财力有限,而办理企业登记时总想把注册资金定得越高越好,但注册后一旦借来的资金抽走,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却是实实在在的。而且工商管理部门年年都要验资,如果你的企业一年内不能把赚来的钱补足注册资金的实际数额,不仅要受罚,还要如实核减资金。

  不要眼高手低干哪行有哪行得哪行的收益。本钱大未必干得成小买卖,本钱小也未必做不成大生意。

  不要欺诈客户和气生财,诚信为经商之本。切不可认为“中国人多,一人宰一刀就赚足了”。这样一是败坏了自家声誉;二是练不出业务人员的真本事;三是埋下了许多经营危机。

  不要管理无章无论你的企业规模如何小,必须有明确的章法可循,哪怕你是私营企业,当老板的也不能把企业当家来管,必要的制度必须建立,而且要带头执行。

  来源:中国创业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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