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是全篇的总结。所谓与鲁平公见不见的问题只是一个引子,本章的重点在于孟子的那句话:“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这句话其实就是针对梁惠王、梁襄王、齐宣王、邹穆公、滕文公、鲁平公等这些君王的所作所为而言的。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着广大人民百姓的生活安危。如何施仁政?如何爱民?如何选择到一种最佳行为方式?是任何一个统治者都应该考虑到的,都应该做到的。
而孟子几次提到的“天”,其实并不是后来的儒学家们所说的“天命论”和“宿命论”,而是孟子根据周文王、老子、孔子等人所揭示的“天”的运行变化规律而认识到的未知的宇宙现象及人类发展的规律。总结自《周易》以来所有古籍中关于“命”的辞意,不论是指天命、人命等,其实都是指天的规律,人的规律,宇宙的法则等,当人事、物理、历史的命运、时间和空间加起来,形成一股力量的时候,成为规律的时候,人们称它为命。现代我们称它为“时代的趋势”之意。只是后来的人误解并歪曲了“命”的本义,将它看成是迷信意义上的天命论、宿命论了。
本篇所谈到的爱民、与民同乐等问题,是统治者、为政者的行为方式问题,选择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就能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因为“爱民”,不能仅仅是在口头上说一说,或者是玩弄一下权术,象齐宣王一样“爱牛”就意味着“爱民”。爱民是要有一种踏踏实实的精神,与民同乐、与民同忧,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忧人民之所忧,一切行为方式都是为了人民,才能取得人民的信任。人民得到踏踏实实的爱护,才会信任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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