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问曰:“辩安生乎?”
对曰:“生于上之不明也。”
问者曰:“上之不明因生辩也,何哉?”
对曰:“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若其无法令而可以接诈、应变、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责其实。言当,则有大利;不当,则有重罪。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无以讼。此所以无辩之故也。乱世则不然:主有令,而民以文学非之;官府有法,民以私行矫之。人主顾渐其法令而尊学者之智行,此世之所以多文学也。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夫砥砺杀矢而以妄发,其端未尝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谓善射者,无常仪的也。设五寸之的,引十步之远,非羿、逢蒙不能必中者,有常仪的也。故有常,则羿、逢蒙以五寸的为巧;无常,则以妄发之中秋毫为拙。今听言观行,不以功用为之的彀,言虽至察,行虽至坚,则妄发之说也。是以乱世之听言也,以难知为察,以博文为辩;其观行也,以离群为贤,以犯上为抗。人主者说辩察之言,尊贤抗之行,故夫作法术之人,立取舍之行,别辞争之论,而莫为之正。是以儒服、带剑者众,而耕战之士寡;坚白、无厚之词章,而宪令之法息。故曰:上不明,则辩生焉。
有人问道:“辩说是怎么产生的呢?”韩非回答说:“产生于君主的不明智。”问话的人说:“君主不明智就产生辩说,为什么呢?”韩非回答说:“在明君的国家里,命令是最尊贵的言辞,而法律是处理政事的最高准则。除命令外,没有第二种尊贵的言辞;除法律外,没有第二种行事的准则;所以言论和行动不合乎法令的必须禁止。如果言论没有法令作依据,但可以对付诡诈、适应事变、谋得利益、推断事理的,君主必须采纳这种言论并进而责求它的效果。言论和实效相符,就给重赏;言论和实效不符,就给重罚。因此愚笨的人畏罪而不敢说话,聪明的人没有什么可争论的。这就是没有辩说存在的原因。乱世就不是这样了。君主有命令,而平民可以用学术主张加以反对;官府有法律,而平民可以用私人行为加以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