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蜀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教官之属:
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乡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乡老,二乡则公一人。乡大夫,每乡卿一人。州长,每州中大夫一人。党正,每党下大夫一人。族师,每族上士一人。闾胥,每闾中士一人。比长,五家下士一人。
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鼓人,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舞师,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
牧人,下士六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
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载师,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闾师,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县师,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遗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均人,中士二人、一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师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谏,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调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质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胥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贾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司虣,十肆则一人。司稽,五肆是一人。胥,二肆则一人。肆长,每肆则一人。
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八人、徒八十人。
司门,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每门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关,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关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掌节,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遂人,中大夫二人。遂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大夫,每遂中大夫一人。县正,每县下大夫一人。鄙师,每鄙上士一人。赞阝长,每赞阝中士一人。里宰,每里下士一人。邻长,五家则一人。
旅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草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稻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一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土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诵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八人。 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干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山,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山,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林衡,每大林麓,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
川衡,每大川,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川,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川,十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泽虞,每大泽、大薮,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泽、中薮,如中川之衡;小泽、小薮,如小川之衡。 迹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丱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羽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掌葛,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掌炭,下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掌茶,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掌蜃,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囿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场人,每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廪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舍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下誓十人。
仓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司禄,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司稼,下士八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舂人,奄二人、女舂二人、奚五人。
饎人,奄二人、女饎八人、奚四十人。
稾人,奄八人、女稾,每奄二人、奚五人。
王建立国都,辨别方向并确定[宗庙和朝廷的]位置,划分都城与郊野的界限,分设官职,用作民众的榜样。于是设立地官司徒,让他率领下属,掌管天下的教育,以辅佐王安定天下各国。教官的属官有:大司徒,由卿一人担任;小司徒,由中大夫二人担任;乡师,由下大夫四人担任;[还配有]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众下士三十二人,府六人,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乡老,每二乡由公一人兼任。乡大夫,每乡由卿一人担任。州长,每州由中大夫一人担任。党正,每党由下大夫一人担任。族师,每族由上士一人担任。阊胥,每阊由中士一人担任。比长,每五家由下土一人担任。封人,由中士四人担任,下士八人为副手,[还配有]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鼓人,由中士六人担任,[还配有]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