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一生中最大的成就是独立完成两部正史——《南史》、《北史》。写南北朝史是李大师的夙愿,这也是个大胆、新颖的做法。那个时代,史家已习惯于或仿班固写某朝某代史,或仿司马迁写从古到今的通史,那么李大师为什么单单要把数代历史连起来写呢?他认为,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南北各政权相互攻击,各国修史者均站在本国立场上,南称北为“索虏”,北称南为“岛夷”,由于偏见作怪,记他国事既不详备,又往往失实。这些史书在隋唐大统一之后更显得与时代不协调。为了全面真实反映南北朝时期的历史,李大师计划仿《吴越春秋》的体例,著一部南北朝编年体史书。可是,李大师没来得及写完这部编年史就死了。李延寿从任史官之始,就着手搜集资料,决心完成父亲的遗愿。
李大师的南北朝编年史完成了多少呢?李延寿在《北史·序传》谈到,在父亲旧稿中,齐、梁、陈、周、隋五代的事“所未见”。可见李大师编撰的是南朝宋、南齐和北朝魏这三代史事。大师在世时,这三代已有较完整系统的史书可供参考,即沈约所著的《宋书》,萧子显所著的《南齐书》,魏收所著的《魏书》。恰好,李延寿在贞观年间所参与撰修的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正是大师旧稿中所没有的内容,延寿正可以凭借修史的有利条件续补。所以延寿除了完成史局规定的任务,“因于编辑之暇,昼夜抄录之”,工作极为辛苦。过了两年,延寿因事离开史局,资料远未抄录完,“以所得者编次之,然尚多阙,未得及终”。幸运的是,在贞观中、后期,延寿又获准参加修《五代史志》和《晋书》,于是他进一步“遍得披寻”,继续全面搜集史料。延寿还利用自己能够接触官藏史书的有利条件,对父亲旧稿内容加以完备,“因兹复得勘究宋、齐、魏三代之事所未得者”。由于五代史修成后,暂时未予公开流布,只是藏于秘阁,延寿“不敢使人抄录”,只能自己以史官身份去翻阅抄写,又因“家素贫罄”,无钱雇人誊写,所需各种史书不得不自己动手去抄。延寿从八部正史之外,更勘杂史于正史所无者1000余卷,皆以编入,其烦冗者,即削去之。八代正史共566 卷,加上杂史1000余卷,延寿在抄录、勘究这么巨大数量史书的基础上,才写成《南史》、《北史》180 卷,史料准备和最后成书的比例大约是十比一左右,可见延寿作史的勤奋精神和认真态度。
延寿自述“始末修撰,凡十六载”,指的是具体编写过程所费的时间。他从贞观十七年(643)着手编纂,“本纪依司马迁体,以次连缀之”,到显庆四年(659)成书上进,时间为十六年。如果将贞观三年至贞观十七年的搜集史料时间也包括在内,那么延寿为《南史》、《北史》的诞生付出了三十年的艰苦劳动。延寿虽继父遗志修史,并参考父亲的未成稿,但并未遵循父亲旧稿的体例。李大师所作是仿《吴越春秋》,为编年体;延寿所作则仿《史记》,为纪传体,但又与《史记》不完全一样,是介于《史记》和《汉书》间的一种体例。
人们都熟悉,司马迁的《史记》是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上自远古黄帝,下迄西汉武帝。班固的《汉书》是第一部纪传体的断代史,记叙西汉一代史事。后世史家纷纷仿效《汉书》的体例纂修前代史。到了唐初,官方又把《史记》以下的历代纪传体断代史列为“正史”,视为史学正宗。不过,唐以前所修的七部正史(《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宋书》、《南齐书》、《魏书》)都是私家所修或是由官方批准,以个人之力完成。延寿所处时代,官修史书,宰相监修制度已确立,官修前代纪传体断代史的一统局面已定。南北朝的各代纪传体史书除前代所修三部外,其余均由本朝刚刚补齐,并且这些书都是本朝“钦定”。李延寿不过是一名普通史官,却要重修南北朝史,对本朝皇帝批准的正史加以整理刊正,显示出他是一位较有勇气和责任心的史家。他之所以这样做,原因之一是要完成父亲的修成南北朝通史的遗愿,原因之二是他对已有的南北朝各断代史不满意,他在《进书表》中批评这些史书记叙矛盾,“互陈闻见,同异甚多”,又认为这些史书采集史料不广,而那些被忽视的史料“易为湮落”,如不抓紧利用,以后即使想纠史书之失,也会“求勘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