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琼(公元1459-1532)字德华,号晋溪,别署双溪老人,山西太原(今太原市刘家堡)人。明代大学士李东阳撰书的《太原王氏柳林世墓碑铭》中说:“王之族系出周灵王太子晋,汉、晋、隋、唐历有显者。”又说,“元有子实处士居邑西蚕石(今太原市姚村乡蚕石村),次子良仕元知潞州。”碑铭中提到的王良,就是王琼的高祖。碑铭中又说:“元末大动乱中,良子伯聚‘亦襁负子女避乱于外’。明初始定居汾东柳林(今太原市刘家堡)。”这就是说王琼确系太原王氏后果,最迟在宋、元以后仍世居太原。王琼的祖父叫王安,伯父名永寿,明天顺年间官至南京工部尚书。父名永亨,成化年间任隆庆知州,始建新第于县城东街。王琼于明成化二十年( 1484 年,时年二十六岁)登进士。他历事成化、弘治、正德和嘉靖四个皇帝。
第一章青年时期的王琼,就显露出不仅有才能和胆略,而且具有求实、务实的精神。他在二十二岁中举后在平定州游冠山时,见元丞相吕思诚石洞,就写下过这样的诗句:“丈夫生而果有志,何必临渊去羡鱼。”二十六岁登进士后,授为工部主事。不久,任主管水利的都水郎中。在出治漕河三年中,他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首先,推行了“整肃人员,习以专职”的办法。原来,明成祖迁都北京之后。漕运特别重要,沿漕河所有州郡都设有通判一员,每县设专管漕河的县丞一员,“专任漕河事”,受工部都水郎中的直接管辖。但到了明弘治年间,这些专职官员,多被各省“抚按委以兼杂”,或因治理河道差事既苦,又难于升迁,“多不尽其职。”整个漕务,日益松弛,甚致无人过问。王琼奏请朝廷采取了“核实人员编制,革除地方所谓兼差,责令专司河道本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