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当作于唐宪宗元和十一年(816年),其时
元稹与
白居易分别在通州与江州任所。元稹于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年)三月贬谪通州(州治在今四川达县)。当年八月,他的挚友白居易也从长安贬谪江州(今江西九江)。相同的命运把两颗心连得更紧,通州与江州之间,常有书信来往,赠送衣物,互相关切。元稹的谪居生涯是很凄苦的。他于闰六月到达通州后,就害了一场疟疾,差一点病死。瘴乡独处,意绪消沉,千里之外,唯有好朋友白居易与他互通音信。他后来写的长诗
《酬乐天东南行诗一百韵》的序言中,追述了通州期间与白居易的唱酬来往。序文最后说:“通之人莫可与言诗者,唯妻淑在旁知状。”所谓“知状”,指知道他与白氏诗信往返,互相关切的情状。元稹每得白居易信函,总是激动不已。这首
《得乐天书》就是其中一次收到白居易的信函时有感而作的一首诗。
参考资料:
1、
赖汉屏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95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