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作于诗人入蜀之初,在杜甫历尽颠沛流离之后,终于结束了长期漂泊的生涯,在成都西郊浣花溪头盖了一座草堂,暂时定居下来了。诗人在久经离乱,安居成都草堂后不久,客人来访时作了这首诗。前两句描写居处的景色,清丽疏淡,与山水鸥鸟为伍,显出与世相隔的心境;后面写有客来访的欣喜以及诚恳待客,呼唤邻翁对饮的场景,表现出宾主之间无拘无束的情谊,诗人为人的诚朴厚道跃然纸上。诗中流露出一种闲适恬淡的情怀,诗语亲切,如话家常。
据黄鹤《黄氏集千家注杜工部诗史补遗》讲,这是761(上元二年)春天,杜甫五十岁时,在成都草堂所作。这是一首至情至性的记事诗,表现出诗人纯朴的性格和好客的心情。作者自注:“喜崔明府相过”,可见诗题中的“客”,即指崔明府。其具体情况不详,杜甫母亲姓崔,有人认为,这位客人可能是他的母姓亲戚。“明府”,是唐人对县令的尊称。相“过”,即探望、相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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