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就是作者在《与元九书》中所说的使“握军要者切齿”的那一篇,大约作于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前后,地点在鄠县(今陕西户县)的杜家庄。此时作者于长安任左拾遗。中唐时期,宦官擅权的问题非常严重,他们把持朝政,气焰嚣张,到处扰民掠物,百姓敢怒不敢言;甚至挟持皇帝,废立由己。
参考资料:
晨游紫阁峰,暮宿山下村。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举杯未及饮,暴卒来入门。紫衣挟刀斧,草草十余人。夺我席上酒,掣我盘中飧。主人退后立,敛手反如宾。中庭有奇树,种来三十春。主人惜不得,持斧断其根。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