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是咏天台山神女之事。据《神仙传》和《续齐谐记》载,汉明帝永平时,剡县有刘晨、阮肇二人人天台山采药,迷失道路,忽见山头有一颗桃树,共取食之,下山,得到涧水,又饮之。行至山后,见有一杯随水流出,上有胡麻饭屑。二人过水行一里左右,又越过一山,出大溪,见二女颜容绝妙,唤刘、阮二人姓名,好像旧时相识,并问:“郎等来何晚也!”因邀还家,床帐帷慢,非世所有。又有数仙客,拿三五个桃来,说:“来庆女婿。”各出乐器作乐,二人就于女家住宿,行夫妻之礼,住了半年,天气和暖,常如春二、三月。常闻百乌啼鸣,求归心切。女子说:“罪根未灭,使君等如此。”于是送刘、阮从山洞口去。到家,乡里怪异,经查寻,世上已是他们第七代子孙。二人于是又想回返女家,寻山路,不获,迷归。至太康八年,还不知二人下落。天台仙子则成为文学作品常咏的对象。
此词第一句写仙女的穿着。第二句写她玩赏红豆以寄相思之情。第三句写其面部表情。四、五句写她身居仙境,而梦人间。结句点题,表明仙女的孤凄,春愁无人与共。语言含蓄,情在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