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于唐穆宗长庆二年(822)正月至长庆四年(824)夏在夔(kuí)州任刺史,作《竹枝词》十一首。十一首《竹枝词》分为两组,这是其中一组二首,作于另九首(《竹枝词九首》)之后,大约是诗人前组九首完成后,又重新创做完成的,又不想在前九首后面再加上十首、十一首之题,故又题为《竹枝词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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