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赠序体的政论文。作者针对中唐时期贪官污吏遍布天下,阶级矛盾日益加剧的社会现状,提出了“官为民役”的进步观点。他认为人民与官吏应当是雇佣与被雇佣,主人与奴仆的关系。官吏必须“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以便做到“讼者平,赋者均”。官吏如果消极怠惰,甚至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人民就有权像对待不称职的奴仆那样惩罚和罢免他们。这种政治理想在地主阶级专政的封建社会中虽然是无法实现的主观臆想,它却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珍贵资料。文章从送别始,以送别结,中间借送别论吏治,首尾呼应,紧扣文题。“官为民役”的比拟,合情合理,见解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