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为春日与友人在洛阳城东旧地同游有感而作。据词意,在写作此词的前一年春,友人亦曾同作者在洛城东同游。公元1031年(宋仁宗天圣九年)三月,
欧阳修至洛阳西京留守
钱惟演幕做推官,与同僚尹洙和河南县(治所就在洛阳)主簿
梅尧臣等诗文唱和,相得甚欢,这年秋后,梅尧臣调河阳(治所在今河南孟县南)主簿,次年(明道元年,1032)春,曾再至洛阳,写有《再至洛中寒食》和《依韵和欧阳永叔同游近郊》等诗。欧阳修在西京留守幕前后共三年,其间仅公元1032年(明道元年)春在洛阳,此词当即此年所作。词中同游之人或即梅尧臣。
参考资料:
1、
王思宇 等.唐宋词鉴赏辞典(唐·五代·北宋).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8年4月版:第485-4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