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说法。其一为冯浩在《玉溪生诗集笺注》中所言,“此盖至昭州修祀事,故以借慨”,意谓此诗为李商隐在大中二年(848年)正月受桂州刺史郑亚之命,赴昭州任郡守时所作。因李商隐时为一郡之长,故须主奉祭祀大事,于是借题发挥,创作了本诗。另一说为杨柳提出,认为此诗当于大中二年三、四月间李商隐离开桂林北上后滞留荆巴时期所作。(见《李商隐评传》)
这首诗的作者李商隐生活在唐王朝日趋衰败的晚唐时期,他对皇帝昏庸、宦官当权与藩镇跋扈深为不满。而且李商隐被卷入了牛李党争,屡受排挤,怀才不遇。于是他借吊贾谊来抒发自己的感慨,通过讽刺汉文帝虽能求贤却又不知贤的行为,反映了晚唐的社会现实——即晚唐帝王也像文帝一般,表似开明,实则昏聩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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