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分为四段。“梁山”四句为第一段,是比兴性文字,作为发端。言夫妇之深情可以感动无情的土石。前二句言事,后二句言情。“东海”以下“大义明”以上十四句为第二段,写东海勇妇“捐躯报夫仇”。其义,可比报父仇的苏来卿。其勇,可比战胜妖精白猿公的剑客越处子。“超腾”、“躩跃”、呼喊,斩仇首,抛国门,剖仇腹,踏内脏,皆言其勇。“大义明”与“报夫仇”相呼应。“北海”以下“已光荣”以上六句为第三段,写东海勇妇的义举感动朝野,非但免除了其死罪,而且美誉流传,名列史册。末十四句为第四段,用类比和对比的手法,写东海勇妇义举的突出。她的举动可比脱父于肉刑的淳于缇萦和救父免死刑的津吏女;胜过心有余而力不足,空击仇衣的豫让和为刺庆忌,焚妻子、买虚名、为士所轻的要离。“捐躯报夫仇,万死不顾生”为全诗之纲,前者言事,后者言情。
颂美也是古诗的一种原则,
李白乐府诗中,属于颂美的篇章也有不少。如
《临江王节士歌》、
《司马将军歌》、《东海有勇妇篇》、
《秦女休行》,都是以古今烈士、节妇为对象的颂美之作,同样表现了李白个人的人生理想。整体上看,李白乐府诗创作正是上述言志、讽兴为基本的写作原则的一种有宗旨的写作,体现了力求恢复风雅乐流传统的创作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