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作于唐代宗广德二年(764年)六月,新任成都尹兼剑南节度使严武保荐杜甫为节度使幕府的参谋。做这么个参谋,每天天刚亮就得上班,直到夜晚才能下班。杜甫家住成都城外的浣花溪,下班后来不及回家,只好长期住在府内。这首诗,就写于这一年的秋天。所谓“宿府”,就是留宿幕府的意思。因为别人都回家了,所以他常常是“独宿”。
杜甫的理想是“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然而无数事实证明这理想难得实现,所以早在乾元二年(759年),他就弃官不做,摆脱了“苦被微官缚,低头愧野人”的牢笼生活。这次作参谋,虽然并非出于杜甫自愿,但为了“酬知己”,还是写了《东西两川论》,为严武出谋划策。但到幕府不久,就受到幕僚们的嫉妒、诽谤和排挤,日子很不好过。因此,在《遣闷奉呈严公二十韵》里,他诉说了自己的苦况之后,就请求严武把他从“龟触网”、“鸟窥笼”的困境中解放出来。这首《宿府》诗即作于这种背景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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