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杜陵地方,有我这么个布衣,年纪越大,反而越发不合时宜。对自己的要求,多么愚蠢可笑,私自下了决心,要向稷契看齐。这种想法竟然不合实际,落得个到处碰壁,头都白了,却甘愿辛辛苦苦,不肯休息。有一天盖上棺材,这事便无法再提,只要还没有咽气,志向就不能转移。一年到头,都为老百姓发愁、叹息,想到他们的苦难,心里像火烧似的焦急。尽管惹得同辈的先生们冷嘲热讽,却更加激昂无比,引吭高歌,毫不泄气。我何尝没有隐居的打算,在江海之间打发日子,岂不清高?只是碰上个像尧舜那样贤明的皇帝,不忍心轻易地丢下他,自己去逍遥。如今的朝廷上,有的是栋梁之材,要建造大厦,难道还缺少我这块料?可是连葵藿的叶子都朝着太阳,我这忠诚的天性,又怎能轻易改掉!回头一想,那些蚂蚁般的小人,只为谋求舒适的小窝,整天钻营。
在杜甫的五言诗里,这是一首代表作。公元755年(天宝十四载),安史之乱的消息尚未传到长安,然而诗人在长安往奉先县途中的见闻和感受,已经显示出社会动乱的端倪,所以诗中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氛,这显示出了诗人敏锐的观察力。原诗五百字,可分为三大段。开头至“放歌破愁绝”为第一段。这一段千回百折,层层如剥蕉心,出语的自然圆转。杜甫旧宅在长安城南,所以自称杜陵布衣。“老大意转拙”,如同俗语说“越活越回去了”。说“笨拙”,是指诗人偏要去自比稷与契这两位虞舜的贤臣,志向过于迂阔,肯定是会失败的。濩落,即廓落,大而无当,空廓而无用之意。“居然成濩落”,意思是果然失败了。契阔,即辛苦。诗人明知一定要失败,却甘心辛勤到老。这六句是一层意思,诗人自嘲中带有幽愤,下边更逼进了一步。
这首诗作于天宝十四载(755)。十月,杜甫得到右卫率府兵曹参军的任命。十一月,杜甫从京城长安去奉先县(治所在今陕西蒲城)探家,安禄山恰在此时造反。杜甫经骊山时,安史之乱的消息还无从知晓,唐玄宗和杨贵妃正在骊山华清宫避寒享乐。久已积压在心头的政治危机感和大乱将临的预感,为沿途所见荣枯之异和到家后得知幼子饿死等事所激发,于是创作了这首名诗。全诗凡五百字,而其中叙述自京师出发,过骊山,就泾渭,抵奉先,不过数十字,其馀都是议论或感慨,因为题目毕竟是咏怀。作为杜甫五言古诗中的代表作,全诗所咏之怀,主题有二:一是叙说他素怀济世之志,却不得伸展,虽艰难困苦,仍不改初衷。二是对正在骊山行宫中肆意挥霍享乐的玄宗君臣提出责难,对社会上严重的贫富分化,及动乱的苗头表示了沉重的忧虑。
这首诗题下原注:“天宝十四载十月初作。”杜甫在长安十年后始被授右卫率府胄曹参军,这是一个看管兵甲器仗的小官。担此任不久,即在公元755年(天宝十四年)的十月、十一月之间,他由长安往奉先县(今陕西蒲城)探望妻儿,写下了这首诗。这一年十月,唐玄宗携杨贵妃往骊山华清宫避寒,十一月,安禄山即举兵造反。杜甫途经骊山时,玄宗、贵妃正在大玩特玩,殊不知安禄山已在范阳起兵反叛,闹得不可开交。只是安史之乱的消息还没有传到长安。“安史之乱”是唐朝各种社会矛盾的总爆发,从此李唐王朝一蹶不振。杜甫在长安根据十载长安生活和这次途中的见闻,敏锐地感到国家的危机已迫在眉睫。
杜甫(712-770),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汉族,河南府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被世人尊为“诗圣”,其诗被称为“诗史”。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跟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开来,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他忧国忧民,人格高尚,他的约1400余首诗被保留了下来,诗艺精湛,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影响深远。759-766年间曾居成都,后世有杜甫草堂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