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古城长满了荆棘杂草,笼罩在一片苍茫的气象之中。我骑马来到这古城前,目睹荒芜的景象,不由愁思满怀,难以自已。魏王的宫室、庙观都长满了禾黍,信陵君和他的宾客们都随着灰尘一去了无痕迹。想当年在雄伟的都城的朝市上,华贵的车骑华光四射,高雅的乐声悠扬此起彼伏。精锐的军队,规模达三十万之多,国土上营寨连绵,相接千里之遥。全盛的那段时光对于永恒的历史来说不过的短暂的一瞬,哪里可以言说,连当年那些楼台、湖池都早已不复存在了。断壁残垣间只有狐狸跑过的痕迹,古旧的土地上只留下几许昔日草木的枯根。天色已晚,草木凋零,目睹此情此景,不由手把长剑,悲极而歌。侠客朱亥的威名至今为人所传颂,路过的行人都还能认出经过夷门的道路。那些身佩白璧腰缠黄金食封万户的侯爵,以及手持宝刀跨着骏马的战将,早已埋葬在了山丘之中。
全诗二十句,四句一转韵,分为五个自然段落。全诗的重点是在写当时古都的荒凉,因此第一段就着力描写了作者驱马荒城所见的景象:在缓辔徐行中,只见满城一片荆棘,莽莽苍苍,昔日巍峨壮丽的魏王宫观如今长满了禾黍,曾经威震诸侯的信陵君和他的三千食客,也已烟消云散,化作满地灰尘。这一段起得苍劲有力,它以形象的笔墨勾勒出了一幅生动的荒城图,首先给读者以满目凄凉的强烈印象,起了笼罩全篇、奠定基调的作用。这一段虽然是描绘驱马所见,是在说“今”,但其中的“魏王宫观”“信陵宾客”已暗中寓“昔”,在今昔对比中,眼前的所见更为突出。第二段是对往昔的追忆,与第一段形成对比:在雄都朝市中,轩车驰骤,歌钟四起,一片繁华景象;而军队有三十万之众,国家方圆千里,国势堪称强盛。
此诗是高适与李白、杜甫一起游历大梁古城时所作。大梁即唐朝的汴州陈留郡,战国时曾是魏国的都城,故诗题称“古”,今为河南省开封市。据《新唐书·杜甫传》:“尝从(李)白及高适过汴州,酒醋登吹台,慷慨怀古,人莫测也。”此事在公元744年(唐玄宗天宝三年),高适此诗作于当年,时四十岁。此时他正隐居宋中,以耕钓为生,虽然很想跻身仕途,但又求进无门,因此有一种无可奈何的凄凉情绪。
高适是我国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世称“高常侍”。 作品收录于《高常侍集》。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其诗作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