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唐代李白的《侠客行》
译文赵国的侠客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吴钩宝剑如霜雪一样明亮。银鞍与白马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如飒飒流星。十步之内,稳杀一人,千里关隘,不可留行。完事以后,拂衣而去,不露一点声,深藏身名。有时空闲,步过信陵郡,来点酒饮,脱剑横在膝前。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三杯下肚,一诺千金,义气重于五岳。酒后眼花耳热,意气勃勃劲生,气吞虹霓。朱亥挥金槌杀大将窃兵符救赵,使邯郸军民大为震惊。朱亥与侯嬴真千秋万古二壮士,声名煊赫大梁城。身为侠客纵死侠骨也留香,不愧为一世英豪。谁能学杨雄那个儒生,终身在书閤上,头发白了,还在书写《太玄经》。注释(1)这是一首描写和歌颂侠客的古体五言诗,是李白乐府三一首中的一首。行,这里不是行走的行,而是歌行体的行,等于说“侠客的歌”。(2)赵客,燕赵之地的侠客。
此诗约作于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游齐州时。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不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荆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诗人李白如此爱剑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侯主要是智谋取胜。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祖籍陇西成纪(待考),出生于西域碎叶城,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享年61岁。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