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针对齐宣王不能用贤图治的弊病,借用两个比喻来告诫齐宣王应该依靠专家,让他们学以致用,而不要依着自己的好恶爱憎,不要依着自己的个性来治理国家。第一个比喻是木材的利用问题,大木料有大木料的用处,但建造房屋,不能都用大木料;工匠根据修建房屋的需要,将大木料改制成小木料来利用,是因为修建房屋也需要小木料。大小配合,才能有一幢完整的房屋。治理国家同样也是这个道理,大臣有大臣的用处,小吏有小吏的用处,而齐宣王却说:“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就是要抹杀每个人的个性和自幼所学的东西,就是否认贤才治理国家的才能,这正应了老子所说的,用愚蠢的智慧来治理人民。究其实,齐宣王本人又能懂得多少呢?工、农、兵、学、商、农、林、渔、牧、副,让他管理什么呢?必须先要确定其管理范围和职责,他才能名正言顺地管理这一方面的事。如果一个君子所学的是文,让他去管理农林渔牧副,或者是他明明管理着文化方面的事,却要他去过问农林渔牧副方面的事,则是名不正;名份不正,则他管理这方面的事就说不上话,或者是说话没有说服力,这事也就干不成了。这事干不成,那么这方面的礼乐也就兴不起来,也就是说,这方面的社会行为规范建立不起来;这方面的社会行为规范建立不起来,刑罚就会不得当;刑罚不得当,那么老百姓就会无所适从,不知道奖惩,手足无措。这是孔子根据“正名”原则进行的的一套推论,这个推论是“为政”的重要理论,也是“为政”的思想指导方针,也是我们生活中的思想指导方针。根据这个思想指导方针,统治者在处理国家事务上,必须先要确定事务的范畴,才能确定立个什么官,才能确定这个官职的职权和责任。而这个官员才能根据职权和责任干好他的事。生活中也是这样,做儿女的责任就是要听父母的教导,不到时候,他是不能承担父母亲的责任的。即使是他生儿育女以后,他有了作父母的责任,但在他的父母亲面前,他仍然是父母亲的儿女,还是要承担作儿女的责任。
孟子的第二个比喻是说,雕琢璞玉需要专家,如果玉匠按照您的吩咐去雕琢璞玉,那么很可能这块非常昂贵的玉石也就没有价值了。这就是说,专家在治理国家时,有他的一套办法,如果事事都要按照某个人的旨意和好恶爱憎来办理,那就象外行冒充玉匠雕琢玉石一样了。既然知道雕琢玉石需要请玉匠,同理,治理国家就需要贤才。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可是一旦掌了权,说话有人听了,就会忘乎所以,到处视察,到处指手划脚,恨不得所有人都听自己的话,都按自己的意愿办事。这种情景不但古代有,现代更有,而且是愈演愈烈。尤其在中下层官员和很多企业中,往往形成了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而这种人往往很快就倒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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