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在《道德经》里,多次涉及到“事物的矛盾和对立转化是永恒不变的规律”,概括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现象与本质,这是十分光辉和精辟的见解。“反者道之动”,历来解释者有两种观点:一是说矛盾着的对立物各自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二是说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是循环往复。其实这两种解释意思是相同的。因为老子承认运动,承认运动循环往复、周而复始。这当然是老子认识上的不足。因为对立面的互相转化,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才得实现,不具备一定条件,是不能转化的。不经过任何努力,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发生转化,这就多少带有宿命论的色彩了。“弱者道之用”,是说“道”在发挥作用的时候,用的是柔弱的方法,这不完全是消极的,同样也有积极性的一面,道创造万物,并不使万物感到有什么强迫的力量,而是自然而然地发生和成长。用弱和用强,也就是是“无为”和“有为”的区别。“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有的论者认为这一句可以概括出“无—有—万物”的公式,并说万物毕竟是从“无”而来的。其实,老子讲“有”和“无”,并不曾把“无’当作第一性的东西,而把“有”当作第二性的东西,他是把有与无当成相互对立的两个哲学范畴,有与无都是道的属性,是道产生天地万物时由无形质落向有形质的活动过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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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豆瓣网.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5307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