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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炉夜话》第二一三则 评语

  吉凶往往决定于人,再凶险的事,只要不去做仍是吉的。卜筮的结论都是一些简单的道理,然而当事人却想不到或是明知而不肯听从。凶事的发生是人受了情绪的趋使,或是性格的影响。从易经的哲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不偏激、不走极端的人生观,因为它的原理是任何事情不转换的余地,只要能掌握变易之道,就能趋吉避凶。天下没有绝对吉的事,也没有绝对凶的事,趋吉避凶之道简单易行,就看你愿不愿意听从,并掌握住动静的时机。

参考资料:

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722/09/11501094_301659480.shtml

《围炉夜话》第二一三则原文

  卜筮以龟筮为重,故必龟从筮从乃可言吉。若二者有一不从,或二者俱不从,则宜其有凶无吉矣。乃洪范稽疑之篇,则于龟从筮逆者,仍曰作内吉。从龟筮共逆于人者,仍曰用静吉。是知吉凶在人,圣人之垂戒深矣。人诚能作内而不作外,用静而不用作,循分守常,斯亦安往而不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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