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文公帮助周襄王在郏地复位,襄王以土地作为酬劳,文公谢辞,要求死后用隧礼安葬。襄王不同意,说:“过去我们先王拥有天下,划出方圆千里的土地作为甸服,以便供给上帝山川百神的祭品,以备百姓万民的用度,以应付变乱和不能预料的灾患。其余的土地则按规定分配给公、侯、伯、子、男,使他们各有安居的处所,以顺从天地尊卑的等级,不至于遭到灾害,先王哪里有自己的私利呢?他宫中的官只有九御,朝廷上的官只有九卿,不过足以供奉神灵、主持祭祀罢了,哪里敢尽情满足自己的声色口腹之欲而败坏法规制度呢?只是这生前死后服饰器物的色彩和纹饰,则根据地位的高低而有所区别,以表示尊卑贵贱的等级,此外天子与其他人还有什么两样呢?现在上天将灾难降临到周室,我也只能守护住王室的财产而已,又因为我的无能以致劳动了叔父,但是如果改变先王的制度来酬劳我个人所受的恩惠,那末叔父将受到人们的憎恶,因为这不是我个人的财物,否则,我哪敢吝惜呢?前人有言道:‘变换佩玉就要改变步伐。’叔父如果能光扬美德,改姓易朝
统治天下,创造新的制度来显示功业,从而采用天子的礼法来统抚百姓,我即使流放到边远荒地也没有话可说。如果仍是姓姬的掌有天下,叔父依然将作为诸侯,把恢复先王的规制作为自己的责职,那葬礼这样的体制不可更改。叔父继续努力光扬美德,那样的礼仪自然会得到,我如何敢为了私情就改变先世的体制,以至有愧于天下,那我把先王和百姓放到哪儿去了呢?又怎么制定政令呢?如若不然,叔父有土地而自行隧葬,我怎么能管得了呢?”晋文公于是不敢请求隧葬,接受赐地而回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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