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无忌曾主持修定《唐律疏议》,奠定唐朝两百多年的律法根本。
《唐律疏议》继承魏晋南北朝以来的立法成就,创造性的于律条之后附上注疏,使得“疏在律后,律以疏存”,是中国法制史上的立法典范。它贯彻“先存百姓”的指导思想及“安人宁国”的治国方针,使立法宽平,顺乎历史潮流,因而促进了唐初封建经济迅速恢复与发展,对后世立法如《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等都有深远影响。
长孙无忌(594年-659年),字辅机,河南洛阳人,唐初宰相、外戚,隋朝右骁卫将军长孙晟之子,母亲高氏为汉族,文德皇后同母兄。长孙无忌出身于河南长孙氏,自幼被舅父高士廉抚养成人,与唐太宗是布衣之交,后又结为姻亲。唐高祖起兵后,无忌前往投奔,并随太宗征战,成为其心腹谋臣,后参与策划玄武门事变。贞观年间,无忌历任左武侯大将军、吏部尚书、尚书右仆射、司空、司徒、侍中、中书令,封赵国公,在凌烟阁功臣中位列第一。他在立储之争时支持高宗,后被任为顾命大臣,授太尉、同中书门下三品。永徽年间,长孙无忌在《贞观律》基础上主持修订《唐律疏议》,后反对高宗立武则天为皇后。显庆四年(659年),无忌被许敬宗诬陷,削爵流放黔州,最终自缢而死。上元年间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