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寿撰《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北史起魏至隋,《南史》起宋至陈。据《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八书,删繁补缺而成,较旧史为简明。又因李延寿家居北方,对北朝见闻较近,所以《北史》又比《南史》更为详密。清李清有《南北史合注》一百九十一卷、周嘉猷有《南北史捃华》八卷。《南史》和《北史》都是纪传体的通史。
《南史》共80卷,有本纪10卷,列传70卷。记载从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到南朝陈后主祯明三年(589年)约170年间宋、齐、梁、陈四个政权兴亡的历史。《北史》有本纪12卷,列传88卷,共100卷。记事起于北朝魏道武帝登国元年(386年),止于隋恭帝义宁二年(618年),包括北朝魏、齐、周和隋四个封建政权230年间的史事。两书均有本纪、列传,无志、表。北宋以后,《魏书》、《北齐书》、《周书》有所残损,后人用《北史》的相关内容补入。
《南史》、《北史》在思想上的价值,最突出的是宣扬天下一家的统一思想。它改变了一个多世纪以来一直袭用的南方与北方互称“岛夷”与“索虏”的陋习。李延寿认为南朝与北朝占有同样的历史地位。他反对把北魏以前北方一些少数政权的历史“编之四夷”。也指出东晋、宋、齐梁、陈各朝,虽偏安江南,但前后相承300余年,不承认它们历史地位的作法是不可取的。李延寿在《南史》、《北史》中不分正闰,给南北朝各政权以同样的地位。这种在历史撰述上不再强调南、北对立和华、夷界限的认识和作法,反映了民族融合的伟大成果,是历史的进步。在具体撰述中,李延寿也采取了一些适当的作法来宣扬统一意识。他对南北之间的战争采取“两国交兵不详载”(赵翼《廿二史札记》卷13《南北史两国交兵不详载》条)的作法,就是有意削减对此的过分纠缠。
《南史》和《北史》在记述人物的历史活动时,通常都把所记述的人物和他的家族兴替得失、荣辱悲欢联系起来,而尤其注重说明人物的社会活动的因果同“家声”、“门风”的关系。二史也很注意家族兴替与皇朝盛衰的关系。这些都反映了南北朝时期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
《南史》和《北史》后来均被列入“二十四史”中,在我国史学上占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