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年谱以薛涛年谱为纲,所列诗歌除注明作者外,均为薛涛作品。
大历五年(770)薛涛生。
大历十二年 续父《井梧吟》。(此诗作于十二年到十三年间)大历十四年 元稹生。贞元元年(785)入乐籍。
贞元四年 与韦晋行《千字文令》。
贞元五年韦皋罚薛涛赴松州,旋即释回。脱乐籍,退隐浣花溪。作品:《罚赴边上韦相 公二首》、《罚赴边有怀上韦相公二首》、《十离诗》十首。
贞元九年元稹明经及第。
贞元十六年 元稹与崔莺莺恋爱,旋即弃之。
贞元十八年元稹登吏部乙科,授校书郎。
贞元十九年 稹娶太子少保韦夏卿季女韦丛。
元和元年(806)《贼平后上高相公》、与高崇文行《一字令》。(公元805年刘辟反,806年高崇文讨平。)
元和二年武元衡充剑南西川节度使。
元和三年武元衡奏薛涛为校书郎。作品:《续嘉陵驿诗献武相国》、《上川主武元衡相国二首》
元和四年 稹三月授监罕御史,出使东川。涛识元稹。时稹年三十,涛年四十。稹七月移务洛阳。稹妻韦丛卒。作品:《四友赞》
元和五年创制薛涛笺(一种深红色小笺)。稹二月贬江陵府士曹参军。作品:《赠远二首》
元和六年稹在江陵贬所纳妾安仙嫔。
元和九年稹徙唐州从事。
元和十年武元衡卒。稹正月自唐州还京。三月,出为通州司马。五月续娶裴淑。作品:《别李郎中》
元和十三年——元和十五年《浣花亭陪川主王播相公暨寮同赋早菊》
元和十四年 稹转虢州长史。徵还,为膳部员外郎。
元和十五年稹为祠部郎中,知制诰。
长庆元年(821)稹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旋罢授工部侍郎。《段相国游武担寺病不能从题寄》、《赠段校书》、《寄旧诗与元微之》。元稹作《寄赠薛涛》
长庆二年稹 二月同平章事。六月,罢为同州刺史。
长庆三年稹冬转越州刺史,兼浙东观察史。
长庆四年 白居易作《与薛涛》
大和三年稹 九月入为尚书左丞。
大和四年稹 正月充武昌军节度使。
大和五年(831)元稹卒。 《筹边楼》大和六年 夏,薛涛卒。作品《赏梨花和李太尉》。刘禹锡《和西川李尚书〈伤孔雀及薛涛〉之什》。
大和七年段文昌抵镇,为薛涛撰墓志。
——以上资料据张篷舟笺注《薛涛诗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