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洪皓,曾任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封魏国忠宣公。洪适少年时即能日诵书3000言,与弟洪遵、洪迈先后同中博学鸿词科,有“三洪”之称。
建炎三年(1129年),洪皓使金,洪适年方13,即能任家事。率5个弟弟和3个妹妹奉祖母、母亲避兵饶州(今江西鄱阳),后以恩补修职郎。绍兴七年(1137年)任严州录事参军,绍兴十一年(1141年)任浙西提举常平司干办公事,绍兴十二年(1142年)与弟洪遵同中博学鸿词科,除左宣教郎敕令所删定官。高宗赞其:“父在远方,子能自立,此忠义报也。”
绍兴十三年(1143年),继迁秘书省正字。是年父自金归,忤秦桧,洪适出任通判台州军事。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除知荆门军。后知徽州、提举江东路常平茶盐兼提点刑狱,任内皆著政绩。后迁户部郎中、淮东总领、司农少卿、太常少卿兼权直学士院中书舍人,任内也为人称道。乾道元年(1165年),任翰林学士签枢密院事、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任怨革弊。次年因久雨而引咎辞职,除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后以观文殿学士、左通奉大夫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乾道五年(1169年),以观文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此后家居16年,1184年二月辛酉(初二)日(3月15日)病逝。《宋史》有传 。